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6日
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政务服务
跨区域通办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包括灵山县武利镇、伯劳镇及浦北县北通镇、白石水镇,以下简称试验区)政务服务“异地办”工作,建立健全试验区事项高效决策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96号)和《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城融试领发〔202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力度,更大程度地利企便民,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2022年底前,实现市本级、灵山县和浦北县简单高频事项在试验区跨区域通办;试验区辖区镇级简单高频事项在试验区辖区镇之间跨区域通办。在试验区推行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异地办+”服务模式。
三、通办方式
(一)深化全程网办。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通过现场指导申请人或者为申请人帮办、代办完成网上办理,实现线下通办。
(二)拓展异地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异地收件、属地办理”“异地受理、属地办理”模式,申请人可在就近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由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流转至业务属地部门办理。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探索“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模式。
(三)优化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
(四)推进自助终端“一机通办”。将简单高频事项纳入自助终端,部署于镇级便民服务中心、银行、邮政网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四、通办范围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按照利企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行市级、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在试验区通办,试验区辖区镇级事项在试验区辖区镇之间通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非试验区辖区镇参照此方案自主开展跨区域通办工作,逐步扩大跨区域通办范围。深入推进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服务模式。
五、工作任务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跨区域通办责任清单》(详见附件1)明确的分工,有序推进试验区跨区域通办工作。
(一)制定通办事项目录。围绕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区域生产经营,市本级、灵山县和浦北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试验区辖区镇人民政府梳理公布本级在试验区通办事项目录(详见附件2)。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灵山县、浦北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要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不断拓展通办事项范围并及时将调整的事项目录报市行政审批局备案。(责任单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7月10日前)
(二)推进通办事项标准化便利化。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有关单位的对接,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部门跨区域通办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四级十一同”,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实施清单,为属地、异地办事流程互认奠定基础。对因现实政策理解难度大、造成跑动次数多的部分涉企涉民高频通办事项,开展办事指南等导引服务“白话革命”,从群众视角出发,采用视频、动漫、图表化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直白注解和说明,将法律法规、政策语言转换成“百姓语言”,对常见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责任单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设置服务专窗。试验区辖区镇在本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异地办”通办专窗,配备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为申请人提供收件流转送达、咨询引导、综合办理、帮办代办等服务。加强与各类寄递企业的合作,有条件的,为申请人提供免费寄递服务,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责任单位: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
(四)推进自助终端“一机通办”。推动简单高频事项纳入自助终端,部署于镇级便民服务中心、银行、邮政网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责任单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建立通办机制。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试验区辖区镇各单位加强业务对接,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建立通办机制,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在接件、受理、审批、制证、送达、归档、监管等环节的权力和责任,确保异地通办无梗阻。建立试验区审批事项“绿色通道”,凡是涉及试验区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必须优先办理。(责任单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
(六)开展通办服务。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试验区辖区镇各单位按照通办实施方案和通办机制要求,修改完善通办事项实施清单,具体落实通办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通办服务。试验区辖区镇负责及时做好办件台账(详见附件3)。(责任单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1日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试验区跨区域通办是推动城乡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为契机,协作合力,积极探索,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改革工作。
(二)加快推进步伐。各级各单位要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灵山县、浦北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试验区跨区域通办的指导督促,上下联动,紧密衔接,确保通办流程各环节运转流畅不脱节,有序快速推进。从2022年7月起,每月25日前试验区辖区镇人民政府要填写推进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经本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汇总审核后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
(三)加大改革宣传。站在贯彻“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以通办服务为重点,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切入点,加大通办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并将宣传信息及时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
(四)总结推广经验。围绕通办事项、通办措施、通办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等内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行政审批局。联系人:徐雪辉,联系电话:2558892,邮箱:qzs2558892@163.com。
附件:1.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跨区域通办责任清单
2.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跨区域通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
3.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跨区域通办办件登记表
4.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跨区域通办推进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