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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
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23〕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8月17日
2023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为促进2023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覆盖面广、民生关联度大的现实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殷实、更安康、更舒适、更幸福。
二、总体目标
2023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抓手,包括社会保障惠民、就业创业惠民、卫生健康惠民、科教惠民、安居惠民、兴农惠民、生态环保惠民、文体惠民、巩固脱贫惠民、交通惠民等十大惠民工程,共76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36个,钦州市自选项目40个),项目总投资87.99亿元,2023年计划投入59.5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2.23亿元,自治区财政补助7.97亿元,市和县区财政安排1.64亿元,其他17.66亿元)。
三、具体任务
(一)社会保障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14.27亿元,共实施6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4个,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14.19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2个,包括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养护楼、浦北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08亿元。
(二)就业创业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0.39亿元,共实施5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2个,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26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3个,包括促发展扩就业行动、实施“技能广西”技能培训、灵山县十里工业园公共实训基地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13亿元。
(三)卫生健康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24.08亿元,共实施10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3个,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综合防治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21.97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7个,包括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灵山县人民医院5号综合大楼、灵山县第四人民医院(一期)、浦北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急救中心业务楼、浦北县人民医院平战结合应急分院、医保服务站建设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2.11亿元。
(四)科教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2.74亿元,共实施12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8个,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2.1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4个,包括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市人和小学新兴校区(市第十小学迁建)、康桥小学、平陆运河灵山段回建小学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64亿元。
(五)安居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0.96亿元,共实施11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3个,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53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8个,包括城区内涝整治工程、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老旧城区改造提升、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旅游厕所建设、滨海新城白石湖桃沟(安州大道至滨江东路)排水防涝工程、城区饮水安全配套、钦南区龙门港镇东村2023年背风万村避风塘沿岸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43亿元。
(六)兴农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1.84亿元,共实施4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2个,包括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年度计划投入1.77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2个,包括村庄规划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07亿元。
(七)生态环保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3.82亿元,共实施8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4个,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建设、浦北县陂角水库茅坪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18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4个,包括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钦州港西港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娘湾社区污水管网及道路改造、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计划投入3.63亿元。
(八)文体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0.81亿元,共实施9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5个,包括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全民健身工程、农家书屋、壮美广西·智慧广电项目、体育公园建设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13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4个,包括文艺演出活动、文旅驿站建设、文化惠民活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人文化宫改造工程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68亿元。
(九)巩固脱贫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3.73亿元,共实施5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4个,包括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3.23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1个,为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5亿元。
(十)交通惠民工程。2023年计划投入6.85亿元,共实施6个项目。其中,对应自治区项目1个,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年度计划投入0.36亿元;钦州市自选项目5个,包括主城区桥梁提级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环城西路至钦黄公路连接道路工程、钦南区乡镇道路硬化工程、灵山县六峰山棠梨路公共停车场等项目,年度计划投入6.49亿元。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设好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增进民生福祉,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必须不折不扣落实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一切困难,把民生实事十大工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和“满意工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多措并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跨前,相互支持,形成协同推进合力。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实施可感知、可落实、可考核。要聚焦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排摸查找项目建设短板弱项,努力做到精准施策、分类施治。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提升项目品质。要围绕为民办实事事项加大宣传力度,将相关政策传达到相关区域和群体,提高群众知晓度,确保受益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政策。要实行常态化监测,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各牵头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截至上月底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群众受益情况、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典型事例等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3686656,邮箱:fgwshk@qinzhou.gov.cn),确保2023年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开展督办工作,采取日常监督和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通报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工作不力的县区和单位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对应自治区的项目要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绩效考核要求完成任务,钦州市自选项目需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投入,因客观原因导致年度计划投入有变动或无法实施的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提出调整申请。
附件:2023年钦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