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钦政办〔20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2年12月21日印发的《钦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钦政办〔2012〕229号)同时废止。
2021年1月15日
附件:《钦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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