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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18〕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1月19日
钦州市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93号)精神,全面实施《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钦发〔2016〕25号),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培育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一)推进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工业创新绿色高效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县域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北部湾经济发展,围绕县域工业产业发展定位及布局,根据县区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新兴产业发展趋势,以及我市千亿、五百亿、三百亿、百亿元产业集群培育建设目标,每个县区重点培育若干个主导产业,形成和壮大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等百亿元产业集群。灵山县重点打造机电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等;浦北县重点打造以建设“北部湾美丽后花园”和“国际康养胜地”为目标的康养产业等;钦南区重点打造食品加工、木材加工产业等;钦北区重点打造制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等。支持“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养工程,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一县(区)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围绕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实施“一县(区)一品”行动,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与服务业。灵山县着重打造荔枝、茶业产业;浦北县着重打造百香果种植、浦北黑猪养殖和加工产业;钦南区着重打造大蚝、火龙果产业;钦北区着重打造牛大力、富硒水稻产业。因地制宜布局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打造一批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延长产业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传统产业的二次创业。围绕我市制糖、制药、机械、农林产品、纺织服装、坭兴陶和手工编织等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策划一批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的传统优势特色产业科技项目,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关键技术攻关,研发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工艺的新技术、新设备,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相融合,大力发展中高端产品,提高县域传统产业竞争力,为县域传统产业发展补短板、增动能。强力推进产业龙头项目建设,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大力度培育打造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活动,实现消费品工业更加稳定、更加有效、更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重点培育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全力打造钦州行业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优先培育和大力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大力度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县域产业升级。灵山县重点培育以健康养老为主的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浦北县重点培育以健康养老为主的大健康、新能源产业;钦南区重点培育以体育养生和康复疗养为主的大健康、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钦北区重点培育以健康养老为主的大健康、新能源汽车产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健康产业、新能源等创新产业集群及创新链,每年支持一批有投入、有平台、有效益的大型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发展的瓶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科技与产业竞争的制高点。(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完善我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探索建立和发展各类服务性农民合作社,完善科技对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加大良种繁育、示范推广力度,围绕钦州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立各类良种繁育基地,大力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优新品种,提纯复壮推广本地特色品种,全面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大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的资金,围绕我市粮食、水果、蔬菜、糖料蔗、黄瓜皮、茶叶、中药材、桑蚕、木薯、畜禽、水产品、优势林木等产业,引进、繁育适合我市的农业新品种。鼓励和支持我市建成有农业核心示范区、有农业科技园区、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三有”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区,推动产业升级。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县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广“互联网+农业”模式,提升智慧农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产销衔接。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和企业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更多优质农副土特产品实现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带动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乡村旅游APP、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手段宣传推广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成为智慧旅游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
(一)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大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我市坭兴陶文化创意、海洋生物医药、农业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高企科技招商、高企科技孵化等工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各县区培育1-2个龙头科技创新型企业,着力打造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每年重点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瞪羚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战略咨询等创新活动,促使企业迅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力军。到2018年底,高新技术企业覆盖100%的县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海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鼓励产学研用合作。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一对一”长期稳定的技术依托关系,完善钦州学院校企合作成果培育孵化基地,将技术支撑来源扩展到区内外高校院所,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为高校院所和企业对接科技合作提供一个便捷的交流平台。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对在钦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购买国内外科技成果并在钦州实现转化应用的,按所购买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或者设立科技专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推行科技企业创新券制度,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活动,有效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促进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使用,鼓励科研院所采用市场化方式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优化县域企业创新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县域工业转型升级的信贷投放,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为前提,加快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对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优先给予信贷倾斜,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完善金融担保体系,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发展能力,支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改善中小企业信贷环境。推进市本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筹建工作,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及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型企业培育。试点发起或配合发起设立、增资风险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对创业投资机构种子期、初创期的高科技、“互联网+产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按其投资实际到位金额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推进相关金融机构在我市开展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订单质押贷款等信贷模式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到“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撬动资本市场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钦州市促进企业上市扶持及奖励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扶持和奖励。(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
三、提升县域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力
(一)着力实施县域人才发展计划。围绕我市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产业等产业的发展需要,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经营组织的科技力量,以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为载体,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新领军人才,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研究方向明确、专业组成及年龄结构合理、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大宣传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社会工作、产业、农村农业等行业领域的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去建功立业,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文新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科技特派员选派激励政策,创新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支持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开展技术服务。积极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鼓励培育本地创新创业人才。依托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着力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鼓励支持企业使用贫困农民工,建立健全农民工创业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让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注重把评价结果与培养支持、选拔使用、收入分配等挂钩。完善保障和激励创新的分配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措施。实行以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完善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一)优化整合创新研发平台。整合科技资源,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办或联办具有企业法人实体,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推动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坭兴陶等产业领域,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向县区开放共享合作,以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为依托,对县域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二)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基地。推进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孵化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以上,其中灵山县1家、浦北县1家、钦南区3家、钦北区1家,形成以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引领,辐射带动各县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实施《钦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强化孵化器梯队培育。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园区及高校院所为载体,强化政府引导,鼓励支持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厂、创业社区等新型创业载体,扶持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重点示范众创空间。贯彻实施《钦州市大力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工作方案》和《钦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办法》,开展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对承载能力强、资源集聚度高、服务模式新且已实质运营的众创空间,推荐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备案。依托科技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发挥企业和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的载体作用,加强“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基地申报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探索建立科研试验站等成果转化示范平台;结合推进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配合自治区推动各县区使用全区统一的广西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活跃全市技术交易活动。调动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加大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对促成钦州境内技术供需方实现技术交易(仅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二类交易)的钦州境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
(一)提升县域生态经济发展水平。集中力量解决生态经济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大高效节能、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生态农业、生态保护与恢复与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核心领域重大技术的研发与支持力度,培育一批环保科技型企业,开展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大治理行动,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推动美丽钦州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人才、设备的优势,围绕重大疾病防控、优生优育、毒瘾戒断等人口健康重大问题,加强疾病防治技术普及推广,建立更为完善的县域疾病监控、诊断技术体系,全面提升我市重大疾病预防诊疗水平和人民的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推动乡村振兴。依托特色产业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围绕“产业富民”,加大推广“电商+产业”的模式,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行“龙头企业+基地+拳头产品”、“企业+基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逐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入挖掘“荔枝之乡”、“香蕉之乡”、“大蚝之乡”、“世界长寿之乡”等文化底蕴,赋予现代科技、时尚消费、大健康等内涵,培育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供销社)
六、实施科技扶贫示范
(一)完善科技扶贫体制机制。优先在贫困村配置科技资源,推进科技与扶贫的深度融合。加强以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的科技培训,鼓励乡土人才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壮大科技服务队伍,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建立常态化的科技服务保障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鼓励贫困村发展科技型特色产业,壮大特色农业的规模,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打造特色农业品牌。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到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扶贫移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动员科研机构、科技人才深入贫困村开展科技扶贫攻关和技术指导服务。实施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农技人员培训。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率先在贫困村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技术、新品种和科技创新成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大科学普及力度
(一)开展县域科普活动。支持各县区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普活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劳动者科技素质。推进基层科普信息化建设,鼓励和支持政府部门网站、新闻网站、钦州电视台等载体开设科普专栏,打造县域科普信息服务体系,面向县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普及和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科协;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文新广电局)
(二)加强县域科普载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科技馆等组织、场馆的科普培训及展教功能,持续打造辐射县域的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农村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县域中小学科普教育质量。(牵头单位:市科协;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科技创新政策落实
(一)细化分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系列措施,广泛开展宣讲培训。加大对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组织人员赴各县区开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文件精神宣讲活动,面向县域创新主体加强政策培训解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引导各县区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加快建立创新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政策的导向性作用,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创新政策,引导县域企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制定完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加大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支持县域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实施保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科技事业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科学素养,不断增强领导和推动科技创新的本领;要尊重科研规律,尊重科研管理规律,尊重科研人员,为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环境,服务好科技创新。
(二)统筹整合创新驱动发展资源。各县区要细化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县域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监督评估机制,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县域创新体系;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参加国家创新调查,开展县域创新能力监测。
(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积极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服务。着力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让更多外地企业到县区投资兴业、安心发展,让更多本土企业留在县区、扎根发展。
(四)加大支持力度,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扶持,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创建创新型县区、镇。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支持我市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财政、人才、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县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支持人才、项目、成果等创新要素向基层流动,不断激发基层创新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