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的通知
2017-11-23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钦州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方案》(2015年调整)的通知
钦政发〔2017〕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是指导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我市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相关规划必须符合《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组织力量,抓紧完成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工作,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附件下载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