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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钦州市改善整体投资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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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政办〔2016〕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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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改善整体投资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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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改善整体投资环境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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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积极营造宜商宜居的良好氛围,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满意的服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投资环境质量的工作部署,以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园区基础设施会战年”等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对投资环境满意度大幅下滑的指标和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务求硬件环境、软件环境满意度全面提升。 (二)主要目标 根据《2015年钦州市投资环境监测调查报告》(钦州调查队《钦州调查报告》2015年第4期)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按照投资环境监测两大类九大项评价要求,对全区排名靠后或降幅超过0.6以上事项列入整改范畴,行政效率满意度排名后10位部门进行整改。 通过整改,全面提升全市整体投资环境满意度,力争2016年全市自然资源、基础建设、公共设施等三大投资硬环境突出问题明显缓解,社会、政策、法制、政务、经济和经营等六大投资软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市整体投资环境满意度位居全区前三。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自然环境 存在问题:土地资源保障程度、土地资源价格合理程度的满意度分别为82.35、79.85,比上年分别下降1.05、0.95。 整改措施: 1. 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加快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的土地,对未明确具体项目和资金、征拆未落实的土地,通过区位调整政策将用地指标用于其他急需建设的项目,对无正当理由闲置期满2年的土地依法收回。加大园区土地征收和储备力度,盘整园区闲置土地,争取每个园区储备土地500亩以上,并实行滚动收储模式,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和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征收办,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 2. 破解项目用地瓶颈。全面推进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步实施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土地管理改革试点,落实建设耕地“占补平衡”和“占优补优”,做好建设用海整体报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公共设施 存在问题:医疗、卫生、保健设施满意度为78.81,可研机构满意度为72.91,银行、商旅等服务环境便利程度满意度为80.87,比上年分别下降1.2、2.1、2.1。 整改措施: 1.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价格调整、药品采购、医保支付、人事分配、法人治理等方面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积极推广新农合就医“一卡通”。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建设,建成市第一人民医院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市儿童医院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等项目,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和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型企业等技术创新载体,力争2016年新增5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快钦州高新区科技孵化基地、联同众创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项目建设,扶持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3. 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城镇及产业园区周边市政设施、公交线路及站点、酒店、住宿餐饮、商业网点、医院、学校、银行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企业员工和居民创造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卫计委、市政管理局、金融办,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 (三)基础设施 存在问题:当地物流仓储及流通相关商业设备完善程度、污水及废弃物处理完善程度满意度分别为80.2、75.44,比上年分别下降0.67、1.33。 整改措施: 1. 完善物流仓储设施。加快石化园区运输、仓储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引进大型物流企业,规划建设集停车、维修、食宿、服务、配套仓储和综合物流信息平台于一体的大型综合物流产业基地,大力扶持物流仓储及流通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2. 完善园区环保设施。加快推进皇马工业园和金窝工业园等重点园区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解决污水排放问题,规划建设垃圾转运站、处理站,提高垃圾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政务环境 存在问题:行政机关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情况满意度为83.63,比上年下降0.9;满意度排名后10位的行政部门包括广播电视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卫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扶贫部门、外事部门、侨务部门、体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管部门(部门名称为调查机构的表述)。 整改措施: 1.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审批程序和流程,精简前置审批,做好上级明确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提高政府效能。(牵头单位:市编办、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制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2. 全面提高部门行政效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提高部门满意度。涉及企业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要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文新广电局、卫计委、外侨办、市政管理局、扶贫办、体育局) (五)政策环境 存在问题:政府政策稳定性、行政政策与国家行政政策一致性、政府对外来投资承诺实现、相关投资政策优惠条件情况满意度分别为83.31、83.08、82.97、81.98、81.45,比上年分别下降2.09、1.39、1.03、1.42、0.62。 整改措施: 1. 保持政策稳定性。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连续性、稳定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发改委) 2. 认真履行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土地、规划、环境保护、项目审批、税收优惠、财政优惠、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工商管理、科技扶助、行业扶助、人才政策等政策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完善具体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依法设置办事环节。对招商引资落户企业,加大优惠政策兑现力度,跟踪落实各项政策、奖励,构建诚信的投资环境。加大口岸“大通关”、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3. 加大优惠政策宣传。通过办税大厅电子滚动屏、政府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走进企业,服务企业”“小组专题服务”“税企座谈会”等主题活动,对企业进行政策辅导、提供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六)社会环境 存在问题:民众及政府欢迎外来投资设厂的态度满意度为85.76,比上年下降1.14。 整改措施:创新招商方式,抓好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市场化招商。聚焦重点区域,针对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等重点行业开展精准招商,加大重大项目洽谈引进力度,逐步形成“引进一个、建好一个、带动一批”的“乘法效应”,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同时,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优化提升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七)经营环境 存在问题:当地环境合适投资者发展内贸及内销市场的情况、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情况、当地的厂房与相关设施成本合理程度的满意度分别为77.35、81.4、78.46,比上年分别下降2.25、2.2、1.61。 整改措施: 1. 拓宽内贸内销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东盟商贸城采购批发等平台建设,构建品牌营销中心,提高企业品牌形象,完善内贸市场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2.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布局建设,加大政府对企业研发支持力度,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企业自主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3. 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加快推进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公租房建设,今后结合园区实际需求,通过“以购代建”“以租代建”等方式,积极解决园区企业基本住房问题,降低企业生产和员工生活成本,促进企业尽快投产运营。(牵头单位:市工信委、住建委;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八)法制环境 存在问题:解决纠纷的渠道完善程度、司法环境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程度、政府落实环保政策法规的情况的满意度分别为79.77、81.95、81.34,比上年分别下降1.76、1.65、1.83。 整改措施: 1. 强化企业法律服务。严格执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优势,准确把握企业和居民法律服务需求,及时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2. 加强公平公正执法。加强执法部门公正、严格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随意执法,创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3. 严格落实环保政策。严格控制新建“两高”项目,实行电力、钢铁、造纸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减排监测体系能力建设,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九)经济环境 存在问题: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难易程度、当地金融体系完善程度、当地金融政策满意度分别为67.35、77.24、78.52,比上年分别下降0.65、0.99、1.03。 整改措施: 1.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加快组织实施PPP试点项目。充分发挥全市专项建设基金推进工作联合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全力做好国家5大类32个专项项目策划储备和前期工作,精准申报,切实解决企业项目资本金不足和融资难问题。积极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市政管理局,滨海新城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2. 创新开拓金融服务。继续深入实施“引金入钦”战略,积极争取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钦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市农信社改制和钦北区村镇银行设立。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开展业务。积极培育企业上市融资,实现1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2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大力引进培育发展保险、证券、期货、创投基金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城市金融便捷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 3. 加强金融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惠企贷”政策,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加快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直接上市融资。鼓励中小微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减少对银行信贷资金过度依赖。加快推动金融性担保行业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信用增级。对发展前景好的企业降低贷款申请条件,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升金融服务企业的能力。(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工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书记和市长负总责,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亲自负责,市监察局、绩效办作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人社局、市政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办、投资促进局、金融办、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等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全力统筹推进改善全市整体投融资环境,着力解决好投资环境满意度下降问题。(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部门) 2. 健全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改善投资环境作为落实“三严三实”、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强化企业服务指导,发改、工信、人社、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市政管理、金融等部门服务前移,主动对接服务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部门) (二)加强跟踪落实,强化督促检查 1. 开展专项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改善投资环境建设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计划,年底开展1 次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满意度连续下降或降幅较大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 实施行政绩效考核。由市绩效办牵头,将部门行政效率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级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及具体服务对象,研究提出具体措施,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绩效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城市形象 1. 加强政策解读。建立完善政策发布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发布市委、市政府的政策信息。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工商、金融、税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做好政策推广工作,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和受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2. 加大舆论宣传。市级新闻媒体要将改善投资环境宣传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钦州日报、钦州电台、钦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钦浪网、钦州930网、钦州360网、掌尚钦州、钦州发布等网站、微信平台开辟专栏,重点报道,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电局;配合单位:钦州日报社、钦州广播电视台)
附件:1. 钦州市2016年投资环境监测调查企业整改措施责任表 2. 钦州市2015年满意度评价后10位部门整改措施责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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