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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20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编制依据
2020年8月11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开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的通知》(南宁银发〔2020〕245号)。南宁银发〔2020〕245号文包含《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方案》,提出了包括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和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的两大类、五项金融创新试点业务。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措施等四方面内容。
(一)工作目标。明确通过开展金融创新试点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有效满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融资便利化需求,推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跨境金融创新取得实质性发展,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和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重点任务。包括加速推动人民币NRA账户开立及使用、大力促进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开展、积极推动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业务开展、鼓励股权类跨境投资机构使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政策、完善试点企业“白名单”建立和更新机制、切实推动马来西亚银行机构开展人民币业务、加大推进跨境人民币同业融出业务力度、探索直接向马中关丹产业园区内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等八项具体任务。
(三)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协调机制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工作规则等。
(四)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创新工作跟踪问效、重视宣传引导、争取上级业务支持等五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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