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钦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钦政办〔2019〕68号)解读

2019-12-24 16:25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就《钦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钦政办〔2019〕6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把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分级诊疗的重要路径,探索建设了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各医联体参与成员积极探索,逐步推进医疗资源、专家服务“双下沉”,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进一步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84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建设模式、落实推进医联体建设的保障政策、组织实施等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2019年、2020年医联体建设目标:2019年,全市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和县级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全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二)建设模式。明确了我市医联体建设的4种模式,即市级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1. 市级医联体。在市主城区分别由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牵头,联合城区内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4个城市医疗集团。市三级公立医院在做好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基础上,可通过签约、托管、科室共建等多种形式与各县区医疗机构组建紧密型医联体。承担有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项目的市三级公立医院,在实施对口支援项目的基础上建设三二医联体,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2. 县域医共体。明确以县区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地理分布等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1个医共体负责,同时明确了组建医共体的具体要求。

3. 区域专科联盟。主要发挥本市医疗机构专科优势,由市级公立医院建立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或市级重点临床专科牵头,与市内各级各类医院相应专科组建临床专科联盟。

4. 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快实施钦州市智慧医疗工程、广西远程医疗“县县通”工程,积极参与建立完善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建成三级公立医院与县级医院、各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三)落实推进医联体建设的保障政策。明确了强化财政投入保障、赋予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权限、建立人员共享机制、建立医联体内利益共享机制、实行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共享、落实医保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一步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规范医联体备案及命名管理等10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四)保障措施。明确了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的4项保障措施。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