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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实施方案》(钦政办〔2018〕100号)解读

2018-11-30 17:45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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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印发了《钦州市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实施方案》(钦政办〔2018〕100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8年3月底,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意见》(钦办通〔2018〕37号),对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优化工作提出了推进电子招投标运行、探索公共资源交易“标前”“标后”信息化监管模式、加强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突破口的工作部署,为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内容及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以企业满意为目标,对标先进地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方案》细化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一)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全面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1.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全部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简化办理备案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 实行电子招投标文件CA认证,市本级和浦北县要简化进场交易环节、加强设备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全流程网上招投标和网上评标服务,降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办事成本。

(二)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土资源网上电子平台功能。

1. 依靠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市级耕地占补指标交易模块,将耕地占补指标交易纳入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挂牌。

2. 完善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库。限制“黑名单”参加竞买,限制拖欠出让金、闲置土地业主以及税务、食品安全等领域失信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三)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交易。

对市本级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耗材和办公家具等四类通用类货物30万元以下小额采购全部实行网上商城交易,同时取消上述商品原有的定点供货采购方式。通过推行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减少采购环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四)全面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涉企收费。

1. 进一步梳理清查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涉企收费,重点清查收费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收费,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2. 在全面清查公共资源交易涉企收费后,及时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布公共资源交易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五)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标前”、“标后”信息化监管模式。

1. 贯彻落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规定,做好有关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的指导工作,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

2. 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市本级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及公开载体,促进公共资源监管与互联网融合,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六)加强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1. 做好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设备,保障公开招标项目做到“应进必进”。

2. 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公共资源异地交易,实现县区招投标项目就近交易,减少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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