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 钦政办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55232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19年04月15日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政办〔2019〕21号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9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4-19 16: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钦州市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9〕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钦州市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年”活动部署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确保完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三大提升”和“十大突破”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产业发展攻坚年”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抢抓西部陆海新通道列入国家战略、国家大力支持西部补短板和出台一系列“稳投资”政策等重大机遇,坚定不移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全力聚焦重大产业、关键领域补短板和社会民生项目,全面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重大项目策划、招商、推进和服务,保障项目建设要素投入,实现重大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努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19年共组织实施市级层面统筹推进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410个(不含房地产项目),总投资26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32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169个,年度计划投资179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201个,年度计划投资136亿元;民生保障类项目40个,年度计划投资16亿元,确保2019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0%、重大项目年度完成投资增长20%。
(二)重点目标
1. 自治区重大项目。全年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90个,年度计划投资70亿元以上。其中:灵山县19个,浦北县16个,钦南区9个,钦北区16个,钦州港区14个,三娘湾管理区1个,钦州高新区3个,钦州保税港区1个,滨海新城2个,北部湾华侨投资区2个,市有关部门7个。
2. 重大产业项目。力争重点攻坚实现“5+2”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即华谊75万吨丙烯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桐昆芳烃、四川能投石化综合体、泰嘉超薄玻璃基板深加工、金桂二期年产 180 万吨高档纸板扩建等5个总投资10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以及华谊氯碱、中马年产15万套新能源物流汽车零部件暨全产业生态协同2个总投资5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实现开工,实现年度计划投资32亿元以上。
3. 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推进钦州港东站集装箱办理站、钦州港东航道扩建等16个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以上;加快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高速公路改扩建、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北部湾大道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道路(园区外段)、钦州港新城区路网二三期、主城区内河综合整治、钦江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移等7个补短板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投资42亿元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联动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重点项目推进领导机制。市级层面建立市长负总责、各分管副市长带头抓归口领域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牵头抓总,负责聚焦项目策划、管理、推进、考核等环节;市重点办负责统筹抓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本辖区、本行业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落实专抓项目建设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或科室,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跟踪服务,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行项目精细化管理
一是实行分级分类推进项目。市本级负责重点推进主城区、钦州港区、三娘湾管理区、钦州高新区、滨海新城、北部湾华侨投资区、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范围内重点项目,以及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县级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重点项目建设;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重点项目的统筹推进,其他要素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二是细化项目年度和节点目标。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订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方案及建设项目责任表,明确每个项目开竣工时间、年度投资计划、建设任务和责任部门;各责任单位负责根据总体方案和年度建设任务制订每个项目具体推进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到每季每月,落实专人抓,形成项目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
三是全市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县区、园区、部门招商引资和资金到位情况,每季度末补充增加新签订投资协议的产业项目、新计划建设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及时调整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推进的重点项目,调整后的项目盘子经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审定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重点办联合印发实施。
(三)强化要素保障,整合资源全力聚焦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指标保障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在年度计划指标、奖励指标、追加指标的安排上向我市倾斜,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指标保障范围,促进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情况,提出规划选址和用地保障方案,通过盘活存量用地、闲置土地和向上争取指标等途径给予优先保障,并负责核实主城区范围内涉及征拆项目基本信息,提出具体征搬计划,指导县区优先开展征拆;市林业局负责核实项目林地占用情况,提出用林保障方案;市海洋局负责对涉海项目提出用海保障方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快被征地农民社保审核。
二是提高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请力度。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指导业主做好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审批要求,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性、财政性资金支持。财政、工信等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并摸清资金需求和融资障碍,积极协助企业开展投资项目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符合项目建设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市财政局负责制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计划,对列入市级层面重点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要出具有资金来源的意见。充分利用国家稳投资促消费发行专项债的有利机遇,抓紧组织债券发行,在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前提条件下,优先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点项目,保障一批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会同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和金融机构每月定期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会,帮助解决企业投资项目融资需求。
三是优化项目审批服务保障环境。继续深化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配套政策,全面贯彻落实重点项目建设“五个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若干政策措施,以及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多评合一”,施工许可“多方案合审”和“多图联审”等要求。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开辟招投标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优先办理重点项目的报批报建、环评手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重点园区开展区域性评估。根据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试点经验,大力推广投资项目承诺制并探索实行前期工作代办制,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设立重点项目审批快速通道,指派专人协助重点项目业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完善报批材料,缩短审批材料的准备时间,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强重点项目帮办和跟踪服务,深入实施市领导联系项目和服务企业机制,切实做好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
(四)聚焦堵点难点,建立问题跟踪销号机制
一是建立项目问题直报制度。开通全市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微信群,实行“分层级、分行业”管理,县区、园区和市直部门要专设微信“项目管家”,负责收集企业问题和反馈处理情况。对项目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和项目业主可通过微信群或邮件直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重点办。市重点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每月跟踪项目整改问题落实情况,对市重点办专题会、市领导协调会和现场督导等议定事项,建立台帐,实行问题销号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重点项目会诊制度。各县区、各部门每月28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市发展改革委按问题“层级、类别、环节”进行梳理归类,列明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属县区和园区权限范围内解决的事项,由县区和园区协调解决;对仅涉及市直部门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市重点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通过专题会、督办函、协调函等形式协调解决,对专题会议定的重大事项出具会议纪要;对应由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市重点办适时上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五)突出工作成效,完善项目督查考核机制
一是实行专项督导和重点督办。各县区、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项目每月开展专项督导;市重点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每月重点对项目进度和开竣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梳理制约项目推进和未能如期开竣工的原因,并积极协调或提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市督查考评办不定期开展督查或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办。
二是实行月度和年终考核制度。建立正向激励和负向倒逼的奖惩考核机制,将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月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月度考核侧重项目推进进度,年终考核侧重投资贡献;对重点项目推进理想、投资贡献较大和要素保障到位的单位,提请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绩效加分,并在下一年度安排用地指标和前期工作经费时给予重点倾斜。
(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项目建设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制定全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宣传方案,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其他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对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项目建设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在钦州日报、钦州广播电视台、钦州发布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并适时组织国内外媒体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报道,重点宣传进展好的典型项目,主动服务、积极解决项目推进问题的部门,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成效好的县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营造全市人人关心和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市督查考评办不定期将重点项目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提交宣传部门,进行跟踪曝光。
附件:1.钦州市2019年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责任表(产业类项目)
2.钦州市 2019年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责任表(基础设施类项目)
3.钦州市2019年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责任表(民生保障类项目)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