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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25〕24号)要求,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需重新报名,我局决定自2025年3月15日起启用今年报名审核通过的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为扎实推进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征集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有关事项报名要求公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条件要求
(一)无不良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022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二)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四)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
(五)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六)须签署《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诚信经营,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等环节开展全链条跟踪,其中回收的旧电池应交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池处理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报废处理,确保废旧电动自行车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七)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信息服务,须严格按照要求为消费者开具《钦州市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并接受监督。
二、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报名材料
(一)信用中国生成的企业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证明。
(四)相关回收资质。
(五)《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
三、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10日
(二)报名方式:把以上第二点报名材料打印盖章,扫描件发送我局邮箱:qzsswjds@163.com。咨询电话:2869256。
附件: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
钦州市商务局
2025年3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