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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0年08月12日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重点〔2020〕12号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2日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0-08-12 18:25     来源: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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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桂重大20209)精神,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2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第批重大项目,确保全年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投资、开竣工等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钦州市新增列入202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第批重大项目计划包括新开工预备类,共15项,总投资119.15亿,年度计划投资0.86亿元。 

  (一)新开工项目。2项,年度计划投资0.86亿元。 

  (二)预备项目。13项,年内要完相应审批事项。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实行重大项目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组成专门机构抓落实,及时了解把握项目推进情况,确保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区和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督促、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前期工作和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落实各项开工条件,确保新开工项目按时开工,预备项目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力争年内结转开工。 

  (三)强化项目推进工作的考核督查项目总量、年度投资前期工作、开竣工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绩效考评范围。能如期申报开工的新开工项目,要提前做好开工准备工作,确保我市今年开工率达到100%以上。继续做好项目投资月报制度,通知新增项目业主加入全市自治区重大项目业主群,方便工作对接;各项目业主和责任单位每月3日前将项目上月推进情况、项目现场照片视频及视频封面(在建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3687900,邮箱:qzsfgwzdb@163.com,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 

    

  附件:1. 钦州市2020年第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进度目标责任表 

      2. 钦州市2020年第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预备)进度目标责任表 

      3. 钦州市自治区重大项目业主群二维码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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