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04日 |
|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建房〔2022〕23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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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灵山县、浦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桂建保〔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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