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购房人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即网签合同,带有条形码及合同编号等信息),合同签订以后开发企业应当向业务主管部门申请网签备案手续,备案以后能有效防范一房多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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