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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450700552294158A/2019-1433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文日期:2019年04月16日
标  题: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钦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人社发〔2019〕49号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6日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钦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16 00:00     来源: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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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更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做好2019年度钦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预防项目内容

  本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培训和宣传按《实施办法》规定实施,重点突出以下内容:近年来工伤预防等工伤保险政策;符合本年度所确定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行业职业特点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操作技能、典型案例等。具体内容由申报机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并在申报中明确。

  二、2019年度钦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钦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2019年度钦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建筑业(包括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木材加工业,黑色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要求

  2019年度钦州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主体为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

  四、申报程序

  钦州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2019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组织本系统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申报;申报项目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项目经评审确定后,由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并签订服务协议。

  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

  (三)申报机构合法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四)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情况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机构于2019年4月30日前把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科(钦州市永福西大街东泉大厦5楼502室),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zsrsjsbk@163.com。

  (二)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下载。

  (三)相关申报事宜可咨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科,联系人:庞军、罗益平。咨询电话:0777-2897736、17307778801。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

 

钦人社发〔2019〕49号附件1.docx

 

钦人社发〔2019〕49号附件2.docx

 

桂人社规〔2018〕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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