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气象台2026年1月20日8时53分发布钦北区、钦南区、中马产业园区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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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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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待遇如何保障? 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
问: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应该怎么做? 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职职工是否可以重复参..
问:在职职工是否可以重复参加工伤保险?答:职工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发生单位为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
哪些单位可以参加工伤保..
问:哪些单位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依规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
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申请应向哪个部..
答: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