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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2年钦州市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2023年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钦教职成〔2022〕111号)

2022-12-15 17:58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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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山县、浦北县教育局,市属各中职学校(含市技工学校),钦州农校,钦州商贸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展示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技能素养和职业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钦州市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2023年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12月15日(星期四)16:30前报到,12月16日至18日进行竞赛

(二)比赛地点: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钦州市卫生学校、灵山县职业技术学校、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广西正久职业学校。

赛项设置

比赛分14个专业类、设74个赛项。具体赛项见附件。

奖励设置

(一)各赛项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比例分别为各参赛队(或选手)总数的20%、30%、40%、10%。

(二)各赛项获奖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获相应的“指导教师奖”。

(三)对大赛组织工作做得较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各赛项成绩作为选拔参加2023年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重要依据。

(五)对一等奖的选手颁发职业技能证书:竞赛项目不在职业资格目录内,但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对应的,由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大赛组委会名义、钦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相应职业的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校级学生相应赛项技能选拔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比赛,切实做好参赛报名等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要为参赛选手(含指导老师)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

(三)各赛项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阳光廉洁办赛规定>的通知要求》(教职成函〔2016〕11号)的要求办赛。

(四)承办单位参照区赛、国赛有关规定,可选择大赛合作承办企业,并将合作承办企业及合作方式报执委会备案。

(五)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技能大赛的宣传工作,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赛事、赛况,并报市教育局职成科。

(六)承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医疗服务预案。

(七)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成科联系,联系人:覃晓鲜,电话:0777—2835920;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陈兴心,电话:2811582。大赛执委会邮箱: xzsp2825940@126.com。

 

附件:2022年钦州市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暨2023年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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