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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钦州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4-20 14:55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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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五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建设,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钦州市中小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推荐条件

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基地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各行各业现有的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能力,能够结合单位资源特点,同时接待至少300名以上学生集中开展活动。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不少于6个;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研学实践需要的研学管理人员、课程实施指导人员及课程介绍。

(三)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基地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监控系统,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近5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基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四)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单位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五)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六)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七)被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分别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钦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营地推荐条件

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先推荐具有行政管理部门认证资质的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实践基地等。

(二)基础设施完备,营地场馆布局科学合理、容量充足,教学仪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

(三)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开发合理。营地能够满足学生2-7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周边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和线路设计科学,有多个不同主题,适合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且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课程不少于14个,线路不少于3条,能够实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育人目标。建设可供学生进行素质拓展的区域,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

(四)师资队伍健全,业务能力较强。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职队伍,设计规划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能够组织中小学生集体实践教育,开展研究性学习,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劳动实践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正常安全运行1年以上;房屋、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能够满足正常运行需要;能够同时接待至少5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所在地交通便利,能够提供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交通需求;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周边有医院;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营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六)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统筹协调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接待流程、接待方案和活动开支情况长期公开。

(七)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八)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九)被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分别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钦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按照自愿原则,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积极申报,填写基(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申报基(营)地名称要规范,应与本地、本单位名称或本行业有关。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对照基(营)地申报条件所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包括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相关活动场景图片、已获荣誉等文本资料。

2.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5分钟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

(二)县级评审推荐。各县(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照基(营)地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做好现场核实和记录,形成初步审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盖章后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

(三)市级评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基(营)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在此基础上对候选的基(营)地进行实地核查,最后进行综合评定。通过综合评定的基(营)地将给予命名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遴选推荐,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见附件3)。

(二)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1人作为申报工作联系人,填写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42023年4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qzjyjjk@qinzhou.gov.cn。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12日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将基(营)地申报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箱,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至我局,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市教育局南楼112室。

联系人及电话:劳婵明,0777-2826620;邮箱:qzjyjjk@qinzhou.gov.cn。

附件:1.钦州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附件:2.钦州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附件:3.钦州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

申报名额分配表

件: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5.钦州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推荐

附件:5.汇总表


附件1

钦州市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

教育基地申报表

(一基地一表)

基地名称


单位详细地址


申报单位名称

(全称,与公章一致)


申报单位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其他

负责人


电话(手机)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在职员工总数(人)


研学实践教育师资数(人)


所属类别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

□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

□自然生态板块(仅填一项)

2022年度接待开展

研学活动学生批次


2022年度接待开展

研学活动学生人数


推荐理由

一、单位简介(含行业地位,研学资源介绍,其他机构命名、授牌情况)

二、研学实践活动接待能力(含全年开放天数,最大接待人数等)

三、已有小学、初中、高中研学课程及相应课程的学生单位成本,是否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课程一:... ...

课程二:... ...

课程三:...  ...

... ...

推荐理由

四、研学实践教育制度建设情况

五、保障与财务管理情况(围绕推荐条件第四、五条填报,并附必要佐证材料)

六、其他优势(如:已被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本地研学实践教育整体工作安排,被纳入附近营地设计的研学线路中,和营地或部分学校已签订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协议书等)

负责人(签字):

位(盖章):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附件2

钦州市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

教育营地申报表

(一营地一表)

营地名称


营地详细地址


申报单位名称

(全称,与公章一致)


申报单位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正式运营时间

占地面积(平米)


建筑面积(平米)


在职员工总人数(人)


研学实践教育师资数(人)


联系人及电话


内部容纳同时开展活动人数


内部容纳同时就餐人数


床位数


内部基本医疗保障条件


2022年度接待开展研学活动学生批次


2022年度接待开展研学活动学生人数


一、单位简介

二、内部及周边研学资源介绍

三、研学实践活动接待能力(如:全年开放天数,最大接待人数等)

四、已有小学、初中、高中研学课程和线路及相应线路的学生单位成本,是否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线路一:... ...

线路二: ... ...

... ...

五、2023-2024年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规划

六、研学实践教育制度建设情况

七、保障与财务管理情况(围绕推荐条件第五、六、七条填报,并附必要佐证材料)

八、其他优势(如:已被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本地研学实践教育整体工作安排,和周边基地或部分学校已签订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协议书等)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附件3

钦州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基(营)地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基地推荐数

营地推荐数

备注

1

灵山县教育局

6

1


2

浦北县教育局

6

1


3

钦南区教育局

5

1


4

钦北区教育局

5

1


5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

2

1


附件4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所在县区

姓名

手机号码

















附件5

钦州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基(营)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项目

推荐顺序

基(营)地

名称

基(营)地

地址

基(营)地

主营业务

申报单位

(与公章一致)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基地






















营地
















附件1-5.wps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五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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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