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5918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 标 题: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钦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函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函〔2026〕2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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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钦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1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结合自治区数据局2026年第一季度检查情况,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全市正在运行26家政府网站,包括5家政府门户网站、21家部门网站,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网站管理及整体运行总体正常,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市开设101个政务新媒体,包括65个微信公众号、20个新浪微博、8个抖音、7个今日头条、1个百度百家号,合格率为100%。
(三)交叉互评情况。第一季度,我市选取市、县(区)门户网站主办单位、4家市直单位共9名业务人员参与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交叉互评工作,并按时完成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钦南区交叉互评质量较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个别栏目设置仍需优化。政府网站个别栏目的子栏目设置重复、内容更新频率临近超时,造成政务资源浪费,影响群众浏览体验。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还不到位。第一季度检查中仍发现个别县区和单位存在表述错误问题。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流程不规范。个别单位未履行变更手续擅自修改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导致账号备案信息与实际名称不一致,影响公众识别及政务服务连续性。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内容保障责任。各主办单位要落实专职人员,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审核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删减冗余子栏目,确保按时更新。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履行政务新媒体账号设立、变更、注销关停申报流程,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运营状态进行自查,确保平台备案信息(包括名称、主办单位、运营状态等)与实际状况完全一致。
(三)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保障工作。各主办单位要做好2026年清明节、广西三月三、五一国际劳动节和端午节期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值班读网,确保节假日期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有序运行。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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