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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1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结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4年第四季度检查,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31家,其中政府门户网站5家、部门网站26家,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网站管理及整体运行总体正常,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市开设政务新媒体11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72个、新浪微博29个、抖音9个、今日头条7个、百度百家号1个,合格率为100%。
(三)交叉互评情况。第四季度,我市选取市、县(区)门户网站主办单位、3家市直单位参与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交叉互评工作,并按时完成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个别政府网站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监管不到位,尤其是需按月、季度频率更新的栏目,出现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现象,未严格落实保障单位或部门责任。
(二)信息发布审核还不到位,第四季度检查中仍发现存在表述错误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内容保障责任。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钦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落实专职人员,保障内容按时更新,做好设区市绩效考核指标相关工作。
(二)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各主办单位要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审核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内容,要求相关人员认真使用自动文本校对软件,在完成“三审三校”后,上网发布文稿前进行最后校对,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现象,避免存在普通表述错误问题,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准确、权威。
(三)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2025年1月20日前,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政府网站2024年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并发布。
(四)做好“零报告”填报工作。2025年元旦及春节期间,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落实人员值班读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填报每日安全及舆情监测情况。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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