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
《钦州市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29日
钦州市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钦州市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助力“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推进钦州市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全链条优化再造、全过程高效协同,全周期提升服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钦州市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围绕企业、个人、特殊群体办事需求,编制钦州市政务服务“全链通办”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推进任务清单部分任务实现跨区域办理,初步形成办事领域覆盖齐全,办事链条周期完整,办理模式便捷畅通的“全链通办”模式。2023年,以线上线下场景应用促进标准统一、流程优化、服务创新,规定的任务清单全面实现“一口申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同时根据便民利企需求,拓展新一批任务清单。2024年底前,钦州市任务清单通办事项范围、地域范围、办理模式进一步拓展,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2025年,继续巩固提升“全链通办”改革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全链“业务通”
1.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任务清单。围绕我市绿色石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现代农业、木材加工、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从企业设立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企业需要到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不断拓展企业准营、企业运营等涉及企业需求的行业链条事项,为企业提供企业开办、获得水电气、企业准营、企业变更、投资建设、惠企政策兑现、员工招聘、不动产登记、注销退出、缴费纳税等集成化办理服务链条(详见附件1),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办事成本,提升办事体验感。(责任单位:市档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海防办、市医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钦州供电局、市气象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钦州胜利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2.编制个人“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任务清单。围绕个人“生、婚、住、逝”等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新生儿出生入户、上学转学、毕业就业、看病就医、灵活就业、结婚生育、建房购房、退休养老、去世身后等集成化办理服务链条(详见附件2),对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进行“扩容”,制定最优服务流程,整合申请表单,推进事项集成办理,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钦州供电局、钦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钦州胜利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3.编制特殊群体集成服务任务清单。围绕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提供扶残助残、军人退役、便利老年人办事等集成化办理服务(详见附件3),不断完善任务清单,拓展办理对象,推进事项集成办理,切实减少特殊群体办事跑动次数。(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钦州供电局、钦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钦州胜利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实行全链“标准通”
1.简化办事指南。市、县、乡三级需结合本地实际认领、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场景化、精细化编制和展示集成化服务办事指南,用通俗语言展示办理流程,可综合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制作“白话版”办事指南,让申请人办事轻松、准确和高效。(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优化“一表申请”。梳理集成化服务涉及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格,通过历史数据调用、匹配和部门数据共享,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标准,整合编制集成化服务申请表,探索同类集成化服务共用“一表”,推进“一表申请”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钦州供电局、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钦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钦州胜利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3.明确业务标准。以事项更全、情形更细、材料更简、标准更高为目标,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十一同”(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法定办结时限等要素原则上绝对统一,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承诺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结合实际相对统一)要求,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集成化办理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进行统一,根据事项逻辑关系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规范办理流程,对个别时限长的审批事项,通过实行承诺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推进集成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现全链“服务通”
1.优化线下办事资源配置。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站)根据当地企业和群众集成化办事习惯和场景需求,优化“全链通办”模式及办理流程,科学设置线下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强化审批协同,开展联合审批,实行“一窗受理”。对“新生儿出生”“企业开办”等集成服务,可根据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派出所、医院、银行等场所设置办理窗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线上办理渠道融合。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钦州市企业综合服务一网通办系统为依托,开辟网上和移动端集成化服务办理专栏,根据集成化服务办理流程,整合升级办事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登录”“一端受理”“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创新代办、帮办服务模式。完善政务服务邮政专递免费送达和帮办、代办服务配套机制,探索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探索全链“区域通”
1.推出“跨省通办”个性集成服务。按照异地办理模式优化再造任务清单办理流程,推动任务清单逐步实现“跨省通办”。按照集成化服务模式,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惠企利企目标,编制“跨省通办”个性集成服务任务清单,推动集成化服务范围向泛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延伸。(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全区通办高频集成服务。梳理整合任务清单已经实现全区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再造全区通办流程,推进部分集成化服务实现全区通办。(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拓展同城通办特色集成服务。根据群众和企业需要,探索增加本地个性化集成服务,推进本地任务清单在市、县(区)、镇(街道)间同城通办。(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全链“数据通”
各有关单位对照任务清单,按照集成化服务办理流程,梳理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平台对接等方面需求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和挂载相关数据;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实现更多申请材料“免提交”。〔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钦州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全链“评价通”
1.推进评价方式互通。整合贯通现场评价、网上评价、手机短信评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评价等各类评价渠道,实现集成化办理评价内容同标准提供、评价结果同源发布、差评整改在线反馈、评价数据自动生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评价数据汇集。按照广西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信息要素,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整、及时、准确、规范传送集成化办件数据和评价数据。(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强化“好差评”系统功能。配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对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建立集成化服务评价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机制,及时归纳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分析研判企业群众的诉求和期盼,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作为,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明确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集成服务中的逻辑关系,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任务清单模板拓展编制自选任务清单,形成“1+N”的任务清单,并制定印发可执行、可操作的工作方案。上级加强对下级本系统政务服务“全链通办”工作的组织、指导、推进和规范。
(二)加强技术支撑。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全链通办”任务清单涉及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业务系统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三)强化考评管理。有效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优化政务服务绩效考评指标设置,科学划分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责任,围绕重点产业链条、各周期事项集成办理抓督查、抓推进,以此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实干之风,行务实之举,收落实之效。
(四)完善任务清单。请市各责任单位按《钦州市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任务清单》《钦州市个人“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任务清单》《钦州市特殊群体集成服务任务清单》分工(详见附件1、2、3),填写完善任务清单,于8月10日前报送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牵头单位请于8月20日前汇总任务清单、办事指南、“一表”报送市行政审批局。
(五)健全报送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2022年政务服务“全链通办”进展情况表》(附件4)报送市行政审批局;于8月10日前将《钦州市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联络员情况表》(详见附件5)报送市行政审批局;并于8月30日、11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报市行政审批局。
(六)加强宣传推广。市、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报纸、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全链通办”体验式案例、经验,对“全链通办”办理流程进行解读解说,告知企业和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请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送,并将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发到市行政审批局政务管理与协调科邮箱:qzs2558892@163.com,联系人:吴 清、马赛威,联系电话:2558892。
附件:1.钦州市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任务清单
2.钦州市个人“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任务清单
3.钦州市特殊群体集成服务任务清单
4.2022年政务服务“全链通办”进展情况表
5.钦州市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联络员情况表
6.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