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推行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钦州市推行乡镇(街道)
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9〕24号)精神和钦州市基层体制改革部署,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乡镇(街道)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文件精神,加强和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管理体系现代化,为广大群众提供“一门式”、“一窗式”、“一网式”审批服务,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6月,试点乡镇(街道)基层审批服务实现合理整合和配置优化,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层审批服务体制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选择试点乡镇(街道)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2021年,在灵山县选择武利镇、伯劳镇作为试点,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原则上将所有的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范围。灵山县要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所有镇(街道)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其他县、区视情况可以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二)调整审批职能
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统筹资源,由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统筹实施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1.统一名称。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印章统一名称为“XX县(区)XX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或“XX县(区)XX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印章全市统一规格(尺寸:42ⅹ42,字体:宋体,并附有壮文)。自启用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印章之日起,划转事项原职能单位审批用章停止使用,由县级部门统一收缴并按规定封存保管。属于各县级部门派驻至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的事项以及有法律法规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除外。
2.适用范围。原则上,凡划转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在事项办理和办结时需要盖章的一律加盖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划转事项原职能单位不得再要求加盖本单位的印章。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由乡镇人民政府授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保管、使用,具有与乡镇(街道)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3.制定管理制度。各县、区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以县、区政府名义印发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管理制度,确保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合法、规范使用。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
1.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基层政务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保障运维经费投入。乡镇(街道)应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便民服务设备,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
2.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应按照辖区人口数量和业务量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数量,确保窗口受理的事项涵盖所有应进必进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对重点领域、专业性较强、高频事项可设为固定专职窗口外,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综合窗口实行无差别全科受理。待条件成熟后,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不再设立固定专职窗口。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应组织上岗前培训,合理安排窗口人员工作任务。
3.提高信息化水平。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形成覆盖市、县、镇和村(社区)的网上办事服务体系,全面推广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智能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充分认识推行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从事项进驻、办公场所、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积极稳妥推进,扎实有序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创新创优服务内容和方式,开展有特色的便民服务,使服务更贴近实际、更富有成效,真正赢得基层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提高群众对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的认同。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县两级督查考评和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