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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问题编号 | 问题所在县 | 水源地名称 | 具体问题情况 | 整治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备注 |
| 1 | 16732 | 灵山县 | 大步江水源地 | 1、灵山至兴业二级公路(S308)于灵山县佛子镇清湖村附近超越大步江;2、灵山县荔香大道三期工程(马鞍山段)穿越大步江。 | 1.做好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设施工程建设。2019年3月7日,灵山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县开投公司以EPC(总承包)模式建设灵山县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设施工程;已完成二级保护区的大步桥和一级保护区的龙教桥(村道)的地表径流收集管和配套应急池建设;灵山公路部门已在二级公路(S308)穿越大步江保护区路段沿线安装波形防护栏。 2.灵山县公安交警部门在水源保护区的进出口设置危化品运输警示牌,并设置引导运输危化品车辆绕行指示牌;已制定长效机制方案,合理疏导危化车辆在原绕行线路通行,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的执勤方式加强对危化车辆的管控。 3.灵山县城马鞍山大道和荔香大道三期至城北路段市政道路工程穿越大步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马鞍山大道工程涉及一级保护区部分(钦江大桥)在大步江水源保护区未取消前不得开式建设。 |
是 | |
| 2 | 16734 | 灵山县 | 大步江水源地 | 保护区周边有5066692平方米速生桉林及4204000平方米农田 | 1.经灵山县认真核查,大步江保护区内没有连片种植的轮伐期少于10年的速生桉等树种。 2.积极推进农田面源污染防治。2018年12月,灵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印发了《灵山县产粮 (油 )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灵政电发【2018】80号),2019年4月,印发了《灵山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19)23号)。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宣传化肥减量增效措施、科学安全用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技术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种资料200多份;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000多亩。 |
是 | |
| 3 | 21000 | 灵山县 | 灵东水库水源地 | 保护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不完善,部分设备老化,运行机制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 1.灵山县已完善或更新灵东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灵山县平山镇和佛子镇人民政府已对保护区内部分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进行了更新和置换。 2.灵山县进一步完善了保护区生活垃圾收转运长效管理机制。平山镇、佛子镇人民政府分别已制定或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按“日产日清”的要求将保护区内村庄的生活垃圾经镇级污水处理站转运至灵山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
是 | |
| 4 | 20999 | 灵山县 | 灵东水库水源地 | 保护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农户生活污水直排入水体。 | 1.灵东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佛子镇将加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转运系统已安排在2018年400万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中,目前已完成工程设计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预计2019年8月开工建设。 2.平山镇已于2018年12月底建成平山镇污水处理站并投入运行使用,同时,已建成14座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改厕1045户,尾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和林地灌溉。 |
否 | |
| 5 | 21001 | 灵山县 | 灵东水库水源地 | 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牌、宣传栏存在老化、脱色等问题。 | 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已对灵东饮用水水水源保护区标识牌进行更新。 | 是 | |
| 6 | 16724 | 灵山县 | 灵东水库水源地 | 灵山至兴业二级公路(S308)横跨灵东水库坝首左侧 | 1.灵山县积极推进二级公路(S308)灵东水库路段桥梁地表径流收集系统、防撞栏、防抛网等应急防护设施建设。2019年3月7日,灵山县政府常务会议已通过《灵山县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设施工程》,总投资1200多万元,由灵山县开投公司以EPC(总承包)模式建设。目前,已完成清湖大桥的地表径流收集管的建设,配套应急池的土地已落实,正在抓紧进行建设。 2.灵山公路部门清湖塘养护站每天开展路段巡查,做好路面养护、桥梁养护、沿线标志标牌维护等工作,每月由灵山县公路局组织考核组对养护站的公路日常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安排月度计划。 3.灵山县公安局已制定危化车辆方案报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的执勤方式加强对危化车辆的管控。 |
否 | |
| 7 | 21002 | 灵山县 | 灵东水库水源地 | 一级保护区水域隔离设施不完善,灵玉公路路段和灵东水库主坝和北坝路隔离防护设施设施不完善,未能实现封闭式管理。 | 灵山县已制定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隔离设施建设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将该项目纳入县城应急水源工程一并建设。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8月开工建设。 | 否 | |
| 8 | 16725 | 灵山县 | 灵东水库水源地 | 水库周边有6666700平方米速生桉林及1272000平方米农田 | 1.灵山县政府已经印发了《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灵东水库和牛皮鞑水库水源林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电〔2018〕68号),按计划逐年淘汰速生桉;同时,灵山县自然资源部门已经对灵东水库周边约3.31万亩农林地进行实地摸底调查,经核查,桉树种植面积约0.23万亩,目前正在按政策要求和程序动员业主更新改造,目前已和业主签订改种合同,面积约162.9亩。 2.积极推进农田面源污染防治。2018年12月,灵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印发了《灵山县产粮 (油 )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灵政电发【2018】80号),2019年4月印发了《灵山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19)23号),按计划实施保护区内的农业面源减排。并积极进行化肥减量增效措施、科学安全用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技术宣传,发放各种资料2000多份;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600多亩。 |
是 | |
| 9 | 16730 | 灵山县 | 牛皮鞑水库水源地 | 水库周边有2000100平方米速生桉林及52000平方米农田 | 1.灵山县政府已经印发了《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灵东水库和牛皮鞑水库水源林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电〔2018〕68号),按计划逐年淘汰速生桉;同时,灵山县自然资源部门已经对牛皮鞑水库周边约0.57万亩农林地进行实地摸底调查,经核查,保护区内共有桉树种植面积约0.10万亩,目前正在按政策要求和程序动员业主更新改造。 2.积极推进农田面源污染防治。2018年12月,灵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印发了《灵山县产粮 (油 )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灵政电发【2018】80号),2019年4月印发了《灵山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19)23号),按计划实施保护区内的农业面源减排。并积极宣传推广科学安全用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技术宣传,发放各种资料1000多份;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800多亩。 |
是 | |
| 10 | 16737 | 浦北县 | 小江水源地 | 该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一座平马桥(村级道路)穿越 | 在平马桥设立禁止化学品运输标识,安装监控设备,建设围栏、排水沟等,已完成整改。 | 是 | |
| 11 | 16740 | 浦北县 | 小江水源地 | 该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两所学校,分别是小江街道办平马小学、小江街道办沙场小学。 | 两所小学已制定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已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标识牌和建设防护栏;生活垃圾已分类收集;目前平马小学已建设污水处理站并投入运行;沙场小学的污水处理站已列入已列入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自治区于5月15日下达资金,现已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10月建成投运。 | 否 | |
| 12 | 16743 | 浦北县 | 石梯江水源地 | 该二级保护区内有一所学校,学校名称为官垌垌口小学 | 已制定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已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标识牌和建设防护栏;生活垃圾已分类收集;同时,垌口小学污水处理站已列入已列入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自治区于5月15日下达资金,现已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10月建成投运。 | 否 | |
| 13 | 22212 | 浦北县 | 小江水源地 | 浦北县小江瓷器厂(浦北县美玉瓷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6640平方米,现场有一条隧道窑(环评批复两条),3座烤花窑。该厂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生产工艺有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利用,沉淀泥回收原料使用,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拆除未搬迁。隧道窑炉产生的烟尘采用高压静电除尘工艺,烤花窑产生的烟气采用臭氧治理,烟气都通过60米烟囱高空排放。 | 浦北县已制定整改方案,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浦北县政府正在推进小江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4公里工程,并同步开展小江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工作。2019年5月中旬,已委托编制单位进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方案编制工作,预计2019年8月底前可报钦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 否 | 清单外问题 |
| 14 | 22216 | 浦北县 | 小江水源地 | 现场发现小型猪肉加工清理点,现场有产生废水,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置直接排放。 | 项目属于冷库,不排放污染物。废水来着猪肉加工,目前已经拆除猪肉加工设备,已完成整改。 | 是 | 清单外问题 |
| 15 | 22314 | 浦北县 | 龙头水库水源地 | 现场检查发现该斑块地是七星岭石场,目前该石场没有开采石矿作业,但是有筛选工序,现场建有沉淀池一个。 | 1、龙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是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县城备用水源的小型水库,至今未规划取水管道线路。 2、七星岭石场位于浦北县江城街道六桥村,在水库蓄水坝下游约1500米,且有山岭间隔,坐落于龙头水库汇水区域外,不影响水库水质质量。 3、龙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正在编制调整技术报告。 4、2018年5月18日采矿证到期后,该石场已按规定停止所有采矿生产作业,已完成整改。 |
是 | 清单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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