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2021年2月9日,受害人郑先生接到号码为陌生手机号码的短信,在短信上对方自称是其的同学邓某某,在之后其与对方短信及电话聊天过程中,对方谎称家中人有事情问其借钱,其信以为真将3000元交给对方,过后郑先生妻子打电话给邓某某时称没有向其借过钱,遂发现被骗。
6月7日,在钦南公安分局指挥情报中心、刑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南珠派出所民警在钦州市钦南区英华十巷某民宅抓获涉嫌诈骗嫌疑人张某某(女,45岁,钦南区人)。经审讯,嫌疑人张某某供认其获悉其表妹邓某某与郑先生是同学,于是其冒充邓某某的身份,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骗取郑先生的信任后,借口家里有急事诈骗了郑先生3000块钱。

2021年11月8日,受害人黄先生报称在2021年9月份,其认识一个自称是某单位办公室主任的男子,该男子称能帮其小孩办理就读市区某小学的事情,之后该男子以需要“活动经费”与领导吃饭,送礼为由,骗取黄先生22000元,但黄先生从转账之后至今,该男子也不能帮其解决小孩就读某小学事宜,并且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后该男子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才意识到已经上当受骗。
6月7日,在钦南公安分局指挥情报中心、刑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南珠派出所民警抓获诈骗嫌疑人石某某(男,42岁,钦北区人)。经审讯,嫌疑人石某某对其以帮人办理小孩入学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石某某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全部挥霍一空。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嫌疑人石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