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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2023-06-01 17:00     来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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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QZ202305230002、D2QZ202305240001、D2QZ202305260003 第十四批编号X2QZ202305230002:嘎羊娃大型烧烤餐饮店(奥林名城2号楼105-110号商铺),未经任何业主允许,直接向小区大量排放令人恶心干呕的餐厨油烟,排放大量木炭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鼓风机排气扇不论时间段制造大量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第十五批编号D2QZ202305240001:嘎羊娃大型烧烤餐饮店(奥林名城店)油烟及噪声问题,经过反映,已有工作人员过来测量餐饮设施噪声,但后续工作人员进行复核测量噪声时,商家排气扇出现提前关闭的现象,导致噪声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关于油烟问题,一直未有相关工作人员过来处理,油烟污染很大,形成的油污长期残留在玻璃门窗上非常明显,对小区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很大。
第十七批编号D2QZ202305260003:钦北区鸿亭街道奥林名城小区外围的嘎羊娃烤肉店,往小区里面排放油烟,烧烤的味道特别浓。悬挂着的机器噪声很大,每天持续到夜里1、2点,尤其是给小区2、3栋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钦北区 油烟、噪声 经核查,群众举报线索部分属实。
群众举报的嘎羊娃新疆烤肉店(奥林名城店)属个体工商户类型,经营者为宫某明,于2022年12月以钦州市钦北区嘎羊娃餐饮店名称办理了营业执照,地址位于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2号楼105-110号商铺。经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023年5月18日,我市执法人员到现场对油烟排放情况和油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该店厨房油烟净化设备正常开启使用,油烟通过室内油烟净化设备从室外排烟管道抽风机排出,商家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合格检测材料齐全,设备检测在有效期内,没有发现油烟污染、设备非正常使用的问题,排风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声音。
2023年5月22日晚,我市执法人员采用多功能声级计测量仪器,依照国家标准对诉求人诉求受噪声影响的点位嘎羊娃新疆烤肉店(奥林名城店)进行了现场噪声监测,在诉求人居住点监测结果为:窗户开启时,测得噪声最高55分贝、最低53分贝,平均约54分贝;窗户关闭时,测得噪声最高41分贝、最低39分贝,平均约40分贝,现场告知诉求人监测结果,得到诉求人认可。
为做好后续噪声监测工作,5月25日下午17:20-17:35期间,我市执法人员到投诉人家中(该店油烟安装出风口在该栋一楼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情况为:关窗,无交通噪声影响的情况下监测数值在39-41分贝之间;不关窗,在四楼阳台室外监测数值在52-54.5分贝之间。我市执法人员已向投诉人解释现场监测的噪声数值均没有超标。
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8日和5月23日,我市执法人员到现场督促该店做好油烟净化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开启使用,没有发现油烟污染、设备非正常使用的问题。
2023年5月25日下午17:20-17:35期间,我市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家中(该店油烟安装出风口在该栋一楼处)监测噪声的结果,现场所测的噪声数值没有超标。
2023年5月27日,经市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再次督促,该店负责人已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于5月29日晚对油烟进行采样,检测报告预计3日左右可以出具。5月30日上午,市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市生态环境部门、鸿亭街道办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与该店相关负责人协调沟通,督促该店保持油烟设备正常使用,并对排烟管道设置进行现场指导和建议,鸿亭街道办人员在现场要求该店责任人重视居民投诉以及对纠纷进行积极处理。嘎羊娃相关负责人表示,消声器等降噪设备已定制,于近日内可进行安装,会进一步与小区居民进行积极沟通协调排烟管道的设置。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部门将联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店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采取优化排气设备布局、集中排放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产生,减轻噪声和油烟污染。若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造成噪声、油烟污染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 D2QZ202305240002 钦北区小董镇那陵村委韦屋地村公路边(距离村委会300米)安装了4个冷库,目前只有2个在使用,但产生了很大的噪声。到了晚上还在一直运作,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钦北区 噪声 经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属实。
群众线索反映的“冷库”注册名称为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腾飞家庭农场,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家禽饲养、牲畜饲养。该冷库于2021年5月建设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约228平方米,共建设有4个冷冻库,配套安装有4套压缩机(3台水冷式、1台风冷式和4台空压机),主要用于冷冻肉食动物饲料(鸭架、鸡架、小鸡、小杂鱼、鸡肉泥等)。
经查,冷库用铁皮围挡遮盖,冷库压缩机露天放置,无隔音降噪措施。现场检查时,该冷库只有2台压缩机正在运行,位于冷库中间空地处,现场能明显感受到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冷库北侧为手工电子厂和塑钢厂,西南侧约20米左右有一户村民住宅,其中,未发现手工电子厂和塑钢厂有明显噪声源。
据冷库负责人反映,自该冷库投入运行以来,因噪声问题已被投诉多次,为了降低对周边环境噪声影响,其晚上只运行1套冷冻压缩机。
属实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要求该冷库在压缩机周围采取安装隔音板、围挡密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于2023年6月2日前整改完成。 阶段性办结
3 D2QZ202305240003 浦北县江城街道桥山村委七星岭石场将其周边山头都挖光了,石场距离象鼓岭风景区很近,未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水土保持,影响了山下一百多亩的良田。 浦北县 生态 经核查,群众举报线索部分属实。
1.关于举报“浦北县江城街道桥山村委七星岭石场将其周边山头都挖光了”的线索不属实。
广西品钲石材有限公司七星岭石场为露天开采矿山,该石场于2019年5月8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7222019057100147902);2020年7月29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林审准资〔2020〕739号),批准使用林地面积445.8585亩;2020年11月27日、2021年4月30日和2022年2月25日共办理了629.52亩临时用地手续;该石场还完善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进行开采。目前正在剥离山顶上的表土,形成台阶工作面分级开采。经现场核查,该石场是在矿区发证范围内开采,没有发现超越矿界开采行为。
2.关于举报“石场距离象鼓岭风景区很近”的线索不属实。
经查,所谓“象鼓岭风景区”备案是浦北县象鼓岭生态健康旅游综合体项目,该项目没有获得文旅部门评定批复,也不属于自然风景名胜区。该项目距离七星岭石场直线距离7公里,广西品钲石材有限公司七星岭石场矿区设置符合自然风景保护区的邻避有关规定。
3.反映“未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水土保持”的情况部分属实。
该石场于2020年1月21日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并按方案要求实施绿化及建设了截排水、沉砂池、挡土墙等设施。由于近段时间降雨较多,该石场未及时清理排土场的淤积泥砂,5月22日浦北县水利局到现场监督检查,指出有部分表土裸露、淤积泥砂较多,导致出现小部分水土流失现象。
4.关于举报“影响了山下一百多亩的良田”线索不属实。
5月26日,经工作组现场查看,流失的泥土在排水沟范围内。下游农田未发现赤红壤及泥水冲刷现象;田间土壤表面未发现雨水冲刷及赤红壤沉淀现象;排灌沟渠没有被破坏,排水畅通;作物茎秆、叶面上均未发现浸泡痕迹,并长势良好。
部分属实 1.要求该石场6月30日前完成清理淤积泥沙,并定期对采石场周边的截排水沟、沉砂池进行疏通和清理;对临时排土场的弃土及时平整压实苫盖与绿化;增加排水、拦档设施;加强水土保持设施日常护理等措施。目前该石场正在加快清理淤积泥沙。
2.加强雨季汛期、强降雨期间巡查。要求该石场落实雨季汛期、强降雨有关应急预案与措施,确保不发生矿山地质环境灾害与严重水土流失,避免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破坏农田。
阶段性办结
4 D2QZ202305240004 浦北县万众超市(原食品公司)每天早上4、5点进行菜类装卸、分拣等作业产生噪声扰民。 浦北县 噪声 经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超市运输蔬菜车辆(一辆)每天早上5点从灵山运蔬菜回超市,5点30分开始分拣蔬菜,在分拣过程中,货车发动机声音、两辆小推车(推行距离约8米)发出的声音和分拣人员的交谈声影响到了周边的群众。
属实 1.浦北县工作组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并要求该超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超市负责人表示全力配合,马上进行整改。
2.要求该超市严格规范装卸工人作业行为和装卸作业流程,将容易松动发出声响的装卸工具及时检修;分拣蔬菜作业期间,运输蔬菜车辆熄火;禁止工作人员大声喧哗,货物要轻拿轻放,减少人为噪声。
已办结
5 X2QZ202305240001、
D2QZ202305250002
第十五批编号X2QZ202305240002:钦南区文峰街道民安街建纳市场,距离悦禾小区只有一墙之隔,该市场把鸡鸭场设置在靠近小区这边,鸡鸭场没有环保设施、没有防臭处理,每天不间断向小区排臭气,导致小区长期恶臭不断,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健康。
第十六批编号D2QZ202305250002:钦南区民生街建纳市场,环保方面做的很差,有一排房子专门买卖鸡鸭狗,离悦禾小区仅一墙之隔。鸡鸭狗的叫声吵得睡不着觉,同时散发的味道非常难闻。市场的公共厕所也是无人管理,堆放很多垃圾,散发阵阵恶臭。
钦南区 其他 经核查,群众举报线索部分属实。
群众举报的“钦南区民安(生)街建纳市场”实为新隆社区民生街文峰街道办建纳市场,该市场目前正在停业整改中,市场内周边商铺已转售给私人,由私人开设杂货店、果摊、青菜摊、饮食摊、鸡鸭批发摊、肉禽店等。与悦禾小区一墙之隔的一带商铺共有7户鸡鸭存养间。该市场公共厕所约30平方,供给市场群众、商户使用。
1.关于群众举报“钦南区文峰街道民安街建纳市场,距离悦禾小区只有一墙之隔,该市场把鸡鸭场设置在靠近小区这边”“钦南区民安街建纳市场,有一排房子专门买卖鸡鸭狗,离悦禾小区仅一墙之隔。”的线索基本属实。
经核实,与悦禾小区一墙之隔的一带商铺,共有7户鸡鸭存养间买卖鸡鸭,但现场核查未发现买、卖狗摊点。
2.关于群众举报“环保方面做的很差”“鸡鸭场没有环保设施、没有防臭处理,每天不间断向小区排臭气,导致小区长期恶臭不断,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健康”“鸡鸭狗的叫声吵得睡不着觉,同时散发的味道非常难闻”的线索部分属实。
7户鸡鸭存养间,约有鸡鸭700多只,噪声为鸡鸭产生,臭味由鸡鸭粪便未处理引起,现场发现其中一间存养间在店内买卖兼宰杀鸡鸭贩卖,该店有《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92450702MA5NBD JW5H ,经营者:张某莲。现场核查发现各商铺均未对排出的污水及发出的噪声、臭味采取环保防治措施。举报反映的噪音、臭味扰民,无处理措施,情况属实。
3.关于群众举报“市场的公共厕所也是无人管理,堆放很多垃圾,散发阵阵恶臭”的线索不属实。
经现场核查,公共厕所卫生干净有人打扫卫生清洁,未发现有堆放散臭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1.要求建纳市场物业通知所涉及商铺于2023年5月29日前撤离店铺内鸡鸭并停业清理整改。要求各相关商铺在未完善相关环保设施、证件手续前不得宰杀鸡鸭。
2.现场对钦州市钦南区张某莲土鸡批发店下达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整改;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要求当事人对超范围经营的行为立即予以改正,依法变更经营范围。
3.对存养、宰杀鸡鸭的经营户进行劝导,要求经营户落实防臭、防噪音处理工作,注意做好环保工作。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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