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数字社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6号)等数字广西建设系列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拟定《钦州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现将《钦州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方案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6月14日前反馈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3688710,传真:3688711,邮箱:qz3688711@qinzhou.gov.cn。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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