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提出的修改意见
是否采纳
理由
1
附件1第8页倒数第3-1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海洋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统计局、质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建议修改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海洋局统计局、质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理由:养殖企业(场)不属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不是责任单位。
采纳
2
一、P10页中,第1.全面调查摸排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中,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市市政管理局。 二、P11页中,第2.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中,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市市政管理局。 三、P13页中,第5.推进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中,建议牵头单位增加市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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