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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提取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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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钦州缴存公积金,在玉林购买了一套保障性住房(一手房),想要了解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请部门核实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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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买住房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可以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住房贷款未结清期间,每还满12个月或12个月以上可以提取一次自己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购买保障性住房审核资格文件或住房准购证(原件验证后退回);②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或购房合同;③有效付款凭证(原件验证后退回);④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验证后退回); ⑤提取人I类借记卡(原件验证后退回)。注:申请人未婚的、丧偶的面签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办理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上班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7:00。 感谢您对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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