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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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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为重度残疾人足额缴纳最低标准档100元,请问,重度残疾人个人还有必要再缴纳100元吗? 2.政府代缴100元最低标准档的养老待遇与政府和个人同时都缴纳100元最低标准档的养老待遇有没有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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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重度残疾人是否需额外缴费100元的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64号)文件规定,如重度残疾人选择的是100元缴费档次,那么个人无需再缴费,这100元由政府全额承担,政府补贴的100元和缴费补贴35元累计入个人账户135元。 二、关于不同缴费方式养老待遇的区别 选择100元档次情况:当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时,由政府代缴,退休后养老金按这一档次对应的标准发放。个人额外缴费情况:要是选择200元—6000元这15个档次中的某一个,那么除政府代缴的100元外,个人还需缴纳所选档次金额与100元之间的差额部分。政府代缴100元最低标准档的养老待遇与政府和个人同时都缴纳100元最低标准档的养老待遇的区别在于个人账户金额不同,个人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会增加个人账户金额,如政府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同时个人缴费100元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为200元,政府补贴40元,那么个人账户金额为240元。个人账户金额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公式如下: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缴费年限-15)×2元/月+5元/月(年龄≥65周岁)。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普通参保人没有100元缴费档次,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钦南区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777—2101853。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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