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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北部湾大道海伦堡花苑小区租房发票怎么开具

2025-07-16 17:25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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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北部湾大道海伦堡花苑小区租房发票怎么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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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住宅有房产证,现在房子出租,租户单位需要开具租房发票,请问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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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开具发票流程如下:

一、现场代开发票。办理地址:钦南区文峰北路10号。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所需材料:(一)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或购房合同、不动产权属证明);(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三)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其中,若为委托代办,另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二、线上电子税务局APP代开发票。(一)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选择【出租不动产】;(二)填写承租方信息、不动产地址、租赁金额及起止日期;(三)系统自动计税,确认后在线缴款;(四)开具成功后可下载电子发票。若还有疑问,可致电钦南区税务局咨询,联系电话0777—5812366。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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