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级 > 2024年年报 > 202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钦州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3-07 09:46     来源: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管理区;邮编:535000;电话:07772558895;电子邮箱:qzzwgk@qinzhou.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助力政策精准落地。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2024年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136份、编辑出版政府公报9期,发布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6条,综合运用文字、图表、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7条,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度和透明度。依法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突出企业纾困、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涉农补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等,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和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2024年全市网站累计发布5万余条信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3万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全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2件(其中自然人393件,商业企业11件,法律服务机构2件,其他28件,2023年结转28件),予以公开117件,部分公开132件,不予公开31件,无法提供152件,不予处理和其他处理8件,转2025年继续办理22件。办理行政复议51件、行政诉讼42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 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和审核责任,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格式统一。动态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加强对信息发布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8份,2024年全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7份,加强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和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为社会各界开展数据分析和应用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平稳运行,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升级,积极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法定载体和标准文本的关键作用。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和指导,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市、县(区)各行政机关共221个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2024年更新政府信息查阅点资料600余份。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常态化监管,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征求社会评议,加强问题破解力度,有力推动工作整体提升。2024年我市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落实到位,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1

8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41

3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17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2450

行政强制

1211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083.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3

11

0

0

2

28

4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0

0

0

2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9

3

0

0

0

5

1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0

3

0

0

1

8

13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6

1

0

0

0

1

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2

0

0

0

0

1

1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6

3

0

0

1

8

1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2

0

0

0

2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1

6

(七)总计

400

12

0

0

2

26

4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0

0

0

0

2

2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2

15

8

16

51

10

0

1

0

11

29

0

0

2

3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完善、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二是个别部门公文源头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门别类集中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公文源头管理规范化。针对公文公开源头管理新变化,指导各行政机关落实好公文源头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相关组织公文源头管理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依法获得政府信息,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2024年存在问题:一是网站部分栏目存在信息噪音;二是网站过期信息清理不够全面。

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在线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大信息噪音处理力度,提升数据精准推送能力,推进网站信息的精准公开。二是增强对网站历史信息的排查力度,对已过期信息进一步清理,持续抓好网站栏目日常运维管理,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市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要求,全部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