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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3-06 16:38     来源: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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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钦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钦州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zho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管理区;邮编:535000;电话:07772558895;电子邮箱:qzzwgk@qinzhou.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不断优化栏目设置,持续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市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通过门户网站不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年政策栏目发布信息277,报道政府常务会议17次,发布新闻发布会信息12次,编政府公报11期。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208重大项目栏目发布信息329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通过文字、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漫画、政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652规范全市131新媒体管理工作2023我市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9件(其中自然人352件,商业企业5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其他1件),2022年结转9件,在法定时限内转2024年继续办理28件。办理行政复议12件、行政诉讼30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市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梳理和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督促各行政机关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动态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完善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制发规范性文件34,废止40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格式中的复议途径及期限的告知事项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市不断调整优化网站栏目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支撑能力规范我市网站功能应用拓展等各项工作市、县区)各行政机关232个单位在平台上发布信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公众关注,聚焦民生热点全面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管理,确保规范有序运行。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2023年更新政府信息查阅点资料650份。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市对政府网站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检查等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以绩效评估为抓手,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自查整改,加大考核力度,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征求社会评议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2023年我市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8

行政规范性文件

34

40

37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3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1862

行政强制

4975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295.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2

5

0

1

0

1

3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4

3

0

0

0

0

9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0

0

0

1

0

1

1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5

1

0

0

0

0

10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34

4

0

1

0

1

3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7

1

0

0

0

0

2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2

3

1

12

9

0

3

2

14

2

0

1

13

1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部分单位资料更新不及时,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个别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征求意见时间未达到30天。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密切对接各相关部门,及时提供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特别是惠企惠民政策资料,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供社会公众查阅。二是指导各单位严格落实《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通知》(钦政发202121号),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符合要求。2022年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2023年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完善、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二是个别部门公文源头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下步工作计划:一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门别类集中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公文源头管理规范化。针对公文公开源头管理新变化,指导各行政机关落实好公文源头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相关组织公文源头管理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依法获得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市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要求,全部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钦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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