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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09:43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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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社会关切、群众关注,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财政政策和财政事业发展情况的发布解读力度,不断提升财政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钦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在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内容,并及时进行更新。对主动公开的文件,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转载、发布信息653条,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信息356条。及时公布2023年度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2022年度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信息,及时公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响应、认真办理,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规范且在规定时限内按期答复。2023年我局共收到5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皆已全部按时按规答复申请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起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钦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制度(试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试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本局网站作为主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辅,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集中公开主动公开的文件,方便公众搜索浏览。完善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及时转载、发布财政时事热点,拓宽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工作,购买第三方服务检测政府信息错敏字,确保政府信息不出差错。加强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被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个别信息仍存在有错敏字的情况,我局购买了第三方事前发布信息检测服务,以“机器检测+人工审核”的方式最大程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文件公开属性选择不恰当等方面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领会和精准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实践创新。通过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传播矩阵,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强化民生热点和政策解读专栏建设,健全舆情监测与互动回应机制,确保群众关切事项24小时内响应办理。同步实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季度专题培训、优秀案例评析和标准化文书制作竞赛,建立信息公开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规范答复水平,以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打造阳光政务示范标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242号),2023年我局共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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