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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1号)和《钦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钦政务办发〔2023〕12号)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84条:部门文件6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乡村振兴政策62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信息1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8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信息发布水平。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格式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网站及“钦州市乡村振兴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做好集约化平台日常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文件、乡村振兴政策信息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更新局平台各栏目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接受钦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检查,根据反馈的问题按时跟进整改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情况纳入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
(二)2023年存在问题:政府门户网站个别栏目公开仍存在更新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内容存在文字错漏的问题。
下一步,将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机构、人员、工作三到位。压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责任,严格把关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切实把好保密审查关,做到公开保密两不误,杜绝泄密情况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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