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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5:00     来源: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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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钦州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规范标准,结合自治区、钦州市《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医保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医保动态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现向社会公布钦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钦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医保改革,探索在小医保大民生的便民服务上取得新途径,积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共96条,其中:部门文件发布82条,人事信息发布11条,财政信息发布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1份;钦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含钦州医保订阅号)发布医保政策、医保动态相关稿件122条。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内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公文收发文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文公开属性,规范性文件与配套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保障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提高内容发布质量,对同类多字、漏字、别字及标点符号错用等问题进行定期自查,加强文字发布审核,避免出现信息不准、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公开工作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医保信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我局进一步对信息进行检查完善,严格审查公开形式类型,对需主动公开的,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计划

2023年我局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仍需加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范标准和自治区、钦州市要求,持续加大医保政策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本单位多举办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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