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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9 15:35     来源: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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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钦公开办发〔20221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自查自纠、加强网络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和转载交通运输信息及工作动态,完善、丰富网站信息内容。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10条、公示通知类信息75条、执法公示类信息58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7条、行业管理类信息7条等,并及时更新了我局工作机构及职能、局领导成员名单和分管工作等信息。同时,除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不定时转载各大网站热点时政新闻,丰富了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内容。2018年12月31日我局行政审批职能已移交到市行政审批局,无行政许可、施工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事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依申请公开回应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我局收到4份依申请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无法提供信息3份,不予公开信息1份。申请人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我局制作、保存、获取的,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并建议其按政府部门职能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因申请人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项目已废止,相关文件已撤销的,我局对该信息不予公开并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有效性,结合工作实际印发《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保障制度》等四个制度,并严格实施。对发布的政务信息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不直接刊发、转载未经核实的信息。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客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现设有“钦州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钦州交通运输”微博账号,利用政务新媒体结合门户网站对重点领域信息予以公开。坚持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其信息采编人员。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22年,“钦州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50条、微博共更新发布297条,通过多途径、多载体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1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已整改,政策解读新增了图文解读,增加解读丰富性。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流程,制定《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科室开展的工作后未能及时形成书面信息报送,导致报送信息时效性不足;二是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分类了解不够清晰,没有及时正确引用到政府门户网站相应的栏目或子栏目中;三是信息审批工作有待提高,错字、漏字现象仍时有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的管理严格执行《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信息认真审核,定期对发布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认真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的工作要求,及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能、人事、财政等信息的公开,加强涉及项目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制定《钦州市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2022年我局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全部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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