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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9 11:02     来源: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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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自治区、市有关要求,积极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发布多种类别信息达2200多条次,其中,市城管执法局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发布信息720条,在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发布信息726条,在微信上发布信息215条,在微博上发布信息223条。在类别上,发布通知公告信息116条,行政处罚信息106条,工作动态信息275条,供水供气信息20条,以及人事信息18条等多类别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收到两份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我局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按要求作出了答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城管执法局在2022年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要求对公开文件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调整、功能完善,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进行调整,确保平台的建设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

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及时调整更新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监督保障,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二是落实好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确保发布内容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共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300多条,其中2022年制发了0份规范性文件,废止0份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件数3件;目前市城管执法局没有行政许可;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承办各类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79宗,479宗处罚均在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及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上公示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和随水费代征收污水处理费两项,其中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0元,随水费代征收污水处理费收费29793664.76元,总计2979.366476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79.366476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共收到两份自然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要求时限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

202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规范,但仍有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内容不够了解和重视,导致日常工作动态类的文章偶尔还出现表述错误的问题。针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作出改进措施,其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宣传,让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足够的了解和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减少错别字的出现。其二,更加规范和细致的审核,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和其他错误的情况。

2022年存在的问题。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少数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不够强,有时对公文公开属性标注不规范。

)改进措施。市城管执法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检查力度,通过宣传和检查增强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切实推动各科室、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按要求贯彻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应对社会公开的信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逐步形成“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良好格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22年,我局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