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2 00:00
来源:钦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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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服务好人民群众对林业信息的需求,现将钦州市林业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成立了钦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站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各科室站做好各相关公开信息的报送工作,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9年,我局印发了《钦州市林业局印发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方案的通知》、《钦州市林业局成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上更新了《钦州市林业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钦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利用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2019年,本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4条,网站总访问量达22658次。政务微博“钦州林业”信息发布148条、政务微信“钦州林业”信息发布45条。
2、及时报送“一中心两馆”纸质材料。本单位公开的信息中符合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报送。通过在“一中心两馆”提供纸质版材料,方便群众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根据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2019年我局每季度按时向政务公开科提供局发文登记本,随机提供印发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及发文稿纸等材料进行考核。通过现场随机抽查印发文件、工作动态等公开事项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及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情况,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均达标,没有发生被通报的情况。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钦州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信息公开。自2019年5月起,我局每个月在单位政府网站上更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管护与恢复红树林种植三个生态惠民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印制规章0份,规范性文件0份。
(二)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行政许可数量达2217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数量达40次。
(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行政处罚数量达27件,无行政强制事项。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2项,采购总金额4330237.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时进行答复。2018年无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局政府网站建设、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广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数量均有待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的情况
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了《钦州市林业局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实施方案》,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二是加强局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运营维护,加强宣传效果,逐步提升群众的关注度。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公开信息报送的准确性,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州市林业局
2020年1月21日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