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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钦公开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安排1名人员兼职负责信息的发布更新和网站维护等工作,做到信息有人收集、属性有人审批、公开有人上传。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具体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络、衔接和督办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工作制度,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做到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制定、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分为“共性目录”和“特性目录”两大类。并根据目录在局网站、政务平台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局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以及新闻媒体等,及时将相关信息更新、发布,全力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环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我局定期接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指导,按时提供局发文登记本、发文稿纸、印发文件原件、办会处理签等材料。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均达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公开环境核查审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突发环境事件、空气质量、违法违规处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信息。2019年度,我局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169条,其中环境核查审批40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36条,重点排污单位12条,突发环境事件3条、空气质量13条、违法违规处理65条,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规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2019年,我局没有出台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项目515项;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65项,行政强制273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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