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本单位本年度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实行分管领导和信息员负责制,分别负责本单位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络、衔接和配合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总体要求,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和程序,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及时发布更新主动公开信息,认真抓好材料报送,做好监督检查、内部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2017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我局出台了,《钦州市农业局“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
为保证我局系统准确无误地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或咨询政府信息,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更新工作。
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已将《钦州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和《钦州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上发布,并注意及时补充更新,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全面、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注重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媒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对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钦州市农业信息网、钦州现代农业微信公众号、钦州农业微博的进一步优化,加快农业政府信息更新,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的强大功能,发挥网站和新媒体便民、快捷、准确的信息传输作用。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围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办〔2016〕50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70号)、《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电〔2017〕8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利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钦政发〔2017〕6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钦政发〔2017〕5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钦政发〔2017〕29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钦政发〔2017〕31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进行了自查,对调整、取消的事项
印发《钦州市农业局关于取消和调整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钦市农业发【2017】11号)、《钦州市农业局关于落实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市农业发【2017】80号)等文件,
并在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在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职权的名称、内容、性质、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主体、实施对象和范围、办理流程和时限、监督渠道以及申请所需材料目录等内容。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预〔2010〕81号)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预算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我局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有关情况,确保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1条,其中通过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40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数1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每月15日前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性文件、人事任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及时发布和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在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类文件形成后同步发布解读,动态类信息每两周至少分布1条信息,做到发布更新及时、栏目不留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7年,我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的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局接待场所正常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个别科室、二层机构对政务信息公开不够重视、不够主动、理解不到位,给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018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保证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三是要强化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钦州市农业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