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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信息国内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和《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钦办发
〔2016〕50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叶莉梅同志为组长,副组长由廖奎副局长、戴联华副局长、何倪副局长、刘冰纪检组长、黄荣恒副局长、韦德松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办,办公室主任由黄荣恒副局长担任。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确定1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归集和提交。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基础硬件和网络环境的维护工作。 同时,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我局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法规、制度、文件进行学习,强化了责任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水平。
2.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年内,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精神,制定了《钦州市财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草拟《钦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科室意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等规章制度。为了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根据工作实际,我局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调整、更新了《钦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和《钦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和操作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局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采用“线下线上公开”的模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在办公区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日、网络文化节等活动;同时,充分运用好统一信息平台、市政府网、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发挥网站和新媒体快捷准确的信息传输作用,及时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做好“线上”信息公开工作,把我局政务信息更大幅度地公开,辐射大众。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市编办统一安排,对涉及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并按照市编办核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形成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图,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审批职权的名称、内容、性质、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主体、实施对象和范围、办理流程和时限、监督渠道以及申请所需材料目录等内容。
2. 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预〔2010〕81号)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预算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确保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市本级在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钦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6年钦州市本级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内容报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公开到款级科目,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到款级科目。
此外,钦南区、钦北区、浦北县、灵山县均在县区人大批准预决算后,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及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县区政府预决算信息。
3. 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 通过政府公报、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托报刊统一信息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工作动态、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审批许可公示、非行政审批许可公示、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事项目、联系方式等信息,共计839条;通过微博和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性解读稿件等157条。
3. 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及时发布和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在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类文件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动态类信息每两周至少分布1条信息,做到发布更新及时、栏目不留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没有明确、固定的预决算公开格式。
目前,中央和自治区都出台了不少关于推进预决算公开的指导性文件,但没有一份文件制定有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格式。中央和自治区对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非常高,但具体的指导却很少。市县财政部门只能靠参考、摸索来制定本地的公开格式,比如去年我市人大会议召开较早,批复部门预决算时中央和自治区都还没有部门公开预决算,我们只能按上一年的格式来公开。到中央和自治区组织的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时,就出现很多报表名称、格式不一致之类的问题。
因此,建议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出台各项预决算公开的具体规定,特别是要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开格式。
(二)公开工作难度较大,缺少信息化手段。
目前,财政预决算执行管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数据越来越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部门决算等财政信息系统各自为政,与预算单位财务软件也没有接口。在这种现状下,统计数据、编制报表、预决算公开不少工作依靠手工完成,难度很大,对数据的准确性也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建议上级部门加快对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研究开发,争取早日实现各类财政软件、预算单位财务软件之间的无缝对接,预算部门可以直接生成部门预决算报表,并从中提取预决算公开数据,有效减轻财政干部、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财政工作效率。
(三)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偏低,影响了公开工作的推进。
今年,我们在布置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时,采取了多种措施,制定参考格式、在部门预算软件中设定可以自动生成公开报表的参数、召开专门布置会议,反复强调要怎么操作,还专门写了简单的注意事项和操作步骤。单位财务人员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从部门预算软件导出公开报表,核对数据,然后根据报表数据,按照下发的编制说明格式编写说明即可。可是,通过检查发现,很多部门的财务人员连这么简单的事情也没做好,表格东拼西凑,编制说明混乱。以市本级为例,102个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的部门中,有45个部门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比如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不够细化、没有对“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进行说明等,占全部公开部门将近一半。此外,还有部分单位对预决算公开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影响了公开工作的推进。比如钦州港区和灵山县仍有不少部门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部门预算。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制定统一的公开格式
加强与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自治区财政厅的沟通联系,建议上级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全区、乃至全国统一的公开格式,公开格式要简单清晰,即能满足公开信息的要求,也能让公众看得清理明白。
(二)加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
研究出台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大对预决算公开的宣传力度,并多举办一些面向部门领导、财务人员的培训班,提高部门领导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钦州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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