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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精神,积极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中心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由中心办公室牵头维护、各部室积极配合,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岗到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印发了《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并出台配套的政策解读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中心按照要求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目前,我中心政府信息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指定有专人负责该平台信息的发布与更新。
二、围绕自治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意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中心根据自治区、市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并出台配套的政策解读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我中心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扶贫领域、人事变动、重点工作动态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6年,未发现与我中心有关的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0条,均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包括重点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机构概况信息更新等。
(三)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中心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4条,每条信息的纸质文本都按要求送“一中心两馆”各一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在平台上公开,其余信息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无单位和个人对本中心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6年无单位和个人对本中心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中心办公室,工作运行等情况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中心无此类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和不足。2017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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