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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 我局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实行分管领导和科长负责制,负责本单位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络、衔接和配合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公开流程及公开时间等,有计划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按时编制了2015年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布到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多样,分别为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广西水产畜牧兽医信息网、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各类报纸、钦州大事速览及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载体的完善、维护和运行,统一平台也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2014年我局共公开信息2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等机会,反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安全性,要求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根据自治区、市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报刊和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222条。特别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的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各方面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开。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5年,未发现与我局有关的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通过其他报刊等宣传渠道公开的信息共12条;通过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信息共210条。
(三)报送“一中心两馆”材料情况
年内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提供政府信息约70条,纸质文本一式三套。
(四)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日活动
6月30日参加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暨联合审批日活动,完成了材料收集、印制、分发,当天发送资料180份,接受咨询20人次,现场解决问题5个。
(五)行政审批项目更新情况
2015年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时更新校对“3.0受理系统”里的接收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同时更新操作规范和流程图。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来我局没有接到请求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依申请公开窗口,配备了人员和制定相关制度,印发依申请表格等。
年内没有发生与政务服务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及备案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不稳定。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且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全部公开有一定的难度。政府信息涉及方方面面,水产畜牧兽医系统的专业性又较强,一些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又处于保密阶段的信息与涉及相对工作的不易公开。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量还不够大,还需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即时公开的力度,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三是加大收集政府信息范围,汇总各类信息充实发布。
四是根据工作实际,继续完善政府法制信息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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