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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钦政办〔2014〕51号)的精神,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现将钦州市市政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局“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及监察室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审核、发布等日常事务,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统一平台”的正常运行。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在2013年建立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的基础上,2014年继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每一条在统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信息审核、保密审查、最终审定并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统一平台发布,做到了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信息,未发生过泄密事件,实现了钦州市市政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或咨询政府信息,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局年度工作实际情况,我局每年定期对《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及《钦州市市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格式、信息内容、目录进行分类整理,并在“统一平台”以及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
充分发挥“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公开渠道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积极主动做好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和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的纸质材料报送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载体。由专人负责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坚持每天登录查看,与市公开办保持联系,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日常工作中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公告、领导干部任免等;及时对陈旧信息进行调整更新;平台不存在无内容的“死链接”或链接错误现象。2014年,全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报刊、广播、电视、地方网站、部门宣传栏等渠道,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98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统一公开平台公开150余条,各类新闻媒体270余条次,公开资料550余条次、宣传专栏10条次。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100余条次。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将本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目录、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工作要素全面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全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全面公开运行流程。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在继续做好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及时在“统一平台”财政信息公开一栏公开。局机关及局属五个事业单位(钦州市城建监察支队、钦州市园林管理处、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钦州市路灯管理处、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的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以及“三公”经费均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按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确保了“财政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对社会公开的情况,没有相应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信息量还不够大;二是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在“统一平台”公开信息发布在更新维护、信息上报、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建立健全单位门户网站,更好地为民服务,扩展网站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办事等主要功能,充分体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电子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作为展示部门整体形象的窗口。我们将继续优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求真务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市政管理服务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市政管理局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2-1号,邮编:535000,电话:0777-2862236,电子邮箱:qzsz2236@126.com)。
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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