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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现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3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实施科技兴渔兴牧战略,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从而促进我市渔牧业产业化健康发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评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为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重新调整设置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精心部署,严格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听证会、咨询会制度》、《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制度》、《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并及时印发到局属各科室及二层单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规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及时编制和更新了《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行政职权目录》等,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同时更新,并及时将材料报送到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信息,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本部门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
二、加强领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我局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等机会,反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安全性,要求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根据自治区、市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收费、单位财政预算等重点环节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比去年同时候增加了5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将政府信息分别在局及二层单位对工作动态、机构职能、服务指南、政策法规、通知通告、公告栏、政策信息等7个栏目进行公开,并通过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在网络上及时同步公开。年内没有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发生。
(二)我局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年度日结率达到7.60%以上、月结率达到98.5%以上、评议率达99.55%、满意率达100%、行政审批即办件100%即时办结,承诺件100%按时办结。2013年完成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的承诺提速指标任务,全部25个行政审批项目平均承诺提速达75.1%。
(三)通过向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窗口及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每次组织大型活动都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内容做到及时更新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给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没有发生与政务服务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及备案情况。
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行政效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政府信息项目的公开工作尚未完全到位;二是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尽快解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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