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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1-17 00:00     来源:钦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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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为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以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工作,现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公开科的指导下,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明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同志参加了各类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深入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

3、及时更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情况。

4、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将互联网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结合我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积极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法律。重点公开了政府当前中心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没有出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下一步,我局继续做好:

(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拓宽公开渠道。在其他公共场所如采用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钦州市司法局

                                                                   二O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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