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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委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委调整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及职责。由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谢立品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工作。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我委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等多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运行管理、内容保证、应急处置相关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分工明细、责任明确。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了《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发改委门户网站钦州子站以及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通过发展改革信息简报、政府网站、板报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载体方式公开信息,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为群众提供我委相关政府公开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载体。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依托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一是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我委对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等方面信息;二是在经济社会建设方面发布了相关政策法规、投资指南、产业及园区建设等信息;三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本级2013年部门预算及说明;四是抓好为民办实事的公开。大力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等方面政策信息及时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针对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我委按照《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2.2013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发改委门户网站钦州子站、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发布信息361条。
3.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每月积极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每月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各类工作信息。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公开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公开的时限和内容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014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改革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通过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审批信息等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城镇化、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的项目信息公开;四是加强对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推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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