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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2-30 17:43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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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
《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22〕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贯彻落实〈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细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钦州市贯彻落实《钦州-北海-防城港

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三年

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细化工作方案

2020年,钦州-北海-防城港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其中钦州片区选址位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物流集聚区,面积约7.9平方千米。为高质量推进钦州片区及枢纽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加快构建钦州片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化物流体系,助力枢纽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前沿基地和供应链管理运营中心,多式联运示范样板及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和综合物流增值服务创新平台,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衔接“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向海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     

二、工作目标     

聚力聚焦枢纽基础设施完善、枢纽组织效率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增强以及枢纽经济效应凸显,推进高质量建设钦州片区。到2024年底,枢纽内新能源清洁能源集卡占比超50%,枢纽货物吞吐量占钦州港总货物吞吐量的比例超过60%,干线运输到发货规模占枢纽总运输的比例达到40%,集装单元化运输占枢纽总运输的比例增加40%,海铁联运量占钦州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比例超过10%。供应链企业入驻增加7家以上,钦州港内外贸航线达到70条以上,海铁联运直接通达的国内主要城市达到65个以上,内陆无水港布局超过10个。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枢纽基础设施建设。     

1. 完善集疏运网络。加快现有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快建设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等项目,提升货运铁路等级和能力。建成龙门大桥、大风江大桥、钦州港鹰岭作业区疏港道路工程,加快建设鹿寨至钦州港高速公路(横州至钦州港段)、钦州海棠至勒沟高速公路、南宁至北海高速公路(第二通道)、铁山港至凭祥高速公路(合浦至防城港段)、金鼓江疏港(钦海)大道、钦州港还珠(疏港)大街等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      

2. 加快铁水联运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二期工程,推进港口与周边主要堆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货物集散地专用运输通道建设。推进集装箱自动化、江海联运系列泊位建设,推动闸口全智能化、集卡自动驾驶、码头装卸作业和堆场作业全自动化,提前谋划海河联运枢纽建设。(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3. 完善物流仓储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中谷钦州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基地、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冷链物流钦州港基地、北部湾(钦州)国际粮食加工产业园等项目,争取引进中远海运钦州综合保税区物流枢纽项目并启动建设。(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二)提升运输组织效率。       

1. 提升多式联运衔接水平。开展国际中转集拼、沿海捎带和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业务,开通运营钦州港至广东南沙、海南洋浦港等港口的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穿梭巴士”,推动“公转铁”、“公转水”,提升铁水、水水联运比例,打造精品线路。推动各类单证电子化,推进铁水联运、中欧班列运单“提单化”。推动完善广西北部湾港海铁集疏运平台建设,促进海铁联运计划协同、调度协同、作业协同和卡口协同。建设大宗物资中转交易中心等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和服务平台,发展油品储备交易、保税原油混兑和船舶保税燃油供应等业务。抢抓平陆运河建设契机,提前布局沿海港口与内河港口的驳船航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2. 提高多式联运组织能力。提升公路、铁路、口岸服务、电商物流等功能的集成化运作水平。围绕冷链物流、跨境电商物流和保税物流,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建设集仓储、运输、加工、配送、多式联运与展示、交易等功能为一体面向东盟的国际铁海联运枢纽。推进钦州综合保税区建立对接RCEP的水果、肉类等易腐、生鲜产品快速通关机制,创新大宗散货商品便捷通关模式。(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钦州港海关、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3. 提升冷链运输发展水平。推进铁路专用线直接与区内物流园区、主要生产企业接驳,推动冷藏集装箱堆场、查验场所、消杀场所等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快冷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冷链分拨配送体系。加强培育骨干冷链物流企业,完善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冷链始发站功能。(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钦州港海关、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4. 提升大宗商品供应服务能力。推进钦州片区拓展原油、矿产品等大宗商品保税期货交割业务,发展油品储备交易、同税号保税原油混兑和保税燃油供应等业务。(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钦州港海关、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5. 积极发展粮食物流。大力推行“粮油专业码头+粮油加工+粮油物流中心”模式,拓展提升粮油交易、运输、仓储、中转、加工、包装、配送等港口粮食物流功能,逐步实现粮食供应链管理。(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6. 大力发展汽车物流。发挥钦州整车进口口岸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汽车滚装运输业务,推进整车进出口、区内外汽车分拨配送网络建设,推动建设汽车集散物流基地。(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7. 提升智能化服务能力。发挥中国-东盟信息港开放型国际合作平台作用,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升级版“智慧湾”系统、配套关企协同系统以及“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高效共享。(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      

8. 提升运营协调服务能力。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源共享、网络共建等方式建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多式联运,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加大35吨敞顶箱推广和运输组织力度,扩大“散改集”运输规模,积极参与国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提升多式联运服务产业和产品的能力。推广使用国家标准化运单,探索开展跨境口岸通关便利化创新试点,畅通与东盟国家的跨境贸易和多式联运通道,参与构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9. 培育壮大新型承运企业。引入具有全球运营网络的承运企业、国际供应链整合供应商,推动港口、航运、物流、铁路等主体合作组建多式联运专业运营主体。大力引进培育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人才、船舶检验、海事法律等企业,推动航运服务中心平台化运营。(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10. 推动降低枢纽运行成本。推进各运输环节共同优化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全程物流成本,降低口岸收费、海运运价和运营成本,增强枢纽物流整体竞争力。(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三)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1. 提升口岸通关服务能力。推进进境粮食、冰鲜水产品、肉类、水果等指定监管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口岸作业效率。优化码头、海关和边检卡口设置,提高通行效率。加快钦州港勒沟作业区查验监管设施改造升级,完善钦州港通行“一码通”平台,提升港口通行、收费“一站式”服务水平。(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商务局,钦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钦州港海关、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2. 提高国际航运服务水平。协同加快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港航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引进一批全球百强航运服务企业,着力发展船舶燃料、维修、管理等港航基础服务业,重点发展船舶代理、买卖、租赁、检验、船员劳务等业务,推进北部湾航运交易所做大做强航运交易。(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 提升保税物流服务能力。依托钦州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国际中转、采购、配送、分拨及转口贸易,加快发展期货原油保税交割、油品储备交易、汽车零配件保税物流等服务。利用保税监管场所,推进同税号保税原油混兑和保税燃油供应。(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钦州港海关)      

4. 提升智能通关服务能力。推动进一步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推进数字口岸建设,完善“单一窗口”和“智慧湾”系统,提高“智慧监管”和进出口通关电子化无纸化水平。推广“先期机检”、“智能审图”工作,提高通关效率,深化内外贸集装箱堆场的电子化监管改革。通过实行“智能卡口”、“智能地磅”、“智能审图”、“智能装卸”和“智能选查”等智能化监管手段,实现企业7×24小时报关、船舶7×24小时通航,企业跨境货物全天候通关。(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商务局,钦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钦州港海关)     

5. 推动国际运输便利化。协同完善便利化运输协作机制,推动加强国际通关合作,扩大与东盟国家的AEO互认合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海关申请成为认证企业。引导物流供应链骨干企业与生产制造、国际贸易等企业组成战略联盟,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枢纽货运站场、物流园区、铁路物流基地加强战略合作。(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6. 加强枢纽运行协同合作。完善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枢纽建设运营机制,优化枢纽物流资源配套和系统化组织方式,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协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      

7. 健全完善评估监测机制。建立枢纽日常运行监测体系,及时解决枢纽建设运营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枢纽运营质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提升辐射服务能力。       

1. 加快枢纽货源聚集。以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重要城市为关键节点,打造覆盖西南中南、辐射西北的内陆无水港体系。加快拓展桂北、桂东、桂西等地无水港布局,研究境外无水港布局。(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2. 扩大海铁联运规模。加密海铁联运班列,提高钦州港至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班列开行频次,积极开行钦州港至中卫、西宁等西部地区班列,将开行班列拓展至长沙、武汉、南昌等地。深化铁路、港航等运输企业的信息联通和运营协调,创新港口与重点产业园区之间钟摆式班列运输组织模式。拓展商品车、农产品班列等特色班列。促进枢纽与区内物流产业集聚区联动发展,建成全国领先的海铁联运自动化港口。(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3. 拓展国际物流服务。紧抓RCEP生效实施机遇,推动钦州港大型化、国际化、智能化发展,深化港口、航线、国际贸易、通关便利化、临港产业等领域合作,提升国际联运组织水平,提升片区跨境物流配送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五)加快凸显枢纽经济效应。     

1. 促进与城市融合联动发展。统筹片区内物流园区、港口、临港产业和城市建设,推动枢纽与后方临港、临站经济区一体化布局,打造“港口+园区+新城”发展模式,加快构建“枢纽+”双循环产业体系。(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     

2. 促进与临港产业联动发展。聚焦“壮产业”,推动枢纽与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石化产业园区、钦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等联动发展,引导与枢纽定位相匹配的原材料、零部件、市场、技术、资本、人才、货源等产业要素在枢纽及周边集聚,推进华谊、中石油、中伟、恒逸、桐昆等千亿元级重大龙头项目建设,培植向海“工业树”、打造向海“产业林”,打造千亿元级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等产业集群。(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 推进跨境金融合作发展。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先进生产力,推动建成国际航运贸易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供应链服务企业与银行合作,开展订单融资、仓单融资、物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外汇风险管理、合作套保、场外期权等期现结合业务。支持金融保险机构在钦州片区内设立区域性总部或专设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跨产业供应链金融平台。(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保监局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协同,确保各项重点任务科学有序实施。完善实施评估机制,加强实施推进情况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钦州港海关、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二)加大资金和金融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推动社会资金等共同投入,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快枢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新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枢纽建设运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保监分局)      

(三)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保障钦州片区范围内铁路、公路、物流仓储等新增项目建设用地,强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创新,确保枢纽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保持稳定。(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      

(四)加强人才保障。       

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教育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强物流工程、港口管理、航运金融等特色专业高端人才培养。围绕重点发展领域和新业态,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模式。(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钦州片区建设新进展新成果,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各方共识,全面营造加快推进枢纽高质量建设的优良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相关部门)      

附件:钦州市贯彻落实《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推进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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