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1年政府公报 > 第5期 > 政府文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1-10-25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钦政办〔202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废止《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4〕111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推广应用建筑钢结构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7〕76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7〕123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文件下载: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