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
钦政发〔202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钦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月31日
附件:《钦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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